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

拉萨市文化局党组会议纪要〔2020〕6号

发布时间:2020-08-12 16:36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5月29日,拉萨市文化局召开2020年第六次党组会议,会议专题研究了举办拉萨市首届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培训班等相关事宜。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张碧芳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举办拉萨市首届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培训班相关事宜

会议要求:培训相关费用严格按照财政局标准执行。因是疫情防控期间,会场及参会人员入住的酒店,原则同意从报价公司中选择价格优惠、环境好、服务优的嘎吉林酒店及天宜藏润酒店作为这次培训的地点;培训期间做好人员、餐饮、车辆等的安全保障,会议议定:培训相关费用从“三区”人才经费中支出,误工补贴从公共文化奖励资金中支出。

二、关于下拨迪孜保护经费事宜

拉萨市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迪孜保护经费15万元于2019年转入拉萨市文化局账户,目前收到拉萨市政协《关于拨付非遗专项保护经费的报告》要求将此项经费转拨至拉萨市政协账户,会议要求:原则同意按照专款专用拨付,非遗办做好资金使用督查。

三、关于下拨2019、2020年藏戏保护经费事宜

根据自治区文化局下拨的2019年度20万元及2020年度38万元的藏戏保护经费,按照藏戏保护“四有”条件着重筛选了25支作为2019年发放对象和19支作为2020年发放对象。会议要求:保护资金下拨至各县(区)文旅局,为激发藏戏队伍建设,建议各县(区)文旅局统筹发放资金;加大督查,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四、关于发放2019年度我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经费事宜

我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经费于2019年12月27日到账共计29万元,会议要求:原则同意,为调动传承人工作积极性,发挥好资金效益,29名传承人每人1万元补助,并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同意经费从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中支出。

五、关于堆龙德庆区2支民间藏戏队扶持资金事宜

4月17日收到堆龙区文旅局《关于申请堆龙德庆区邦堆村藏戏队及顶嘎藏戏队扶持资金的请示》,经了解,因剧目排练和服装道具方面存在困难情况属实,需解决资金6万元。会议要求:为鼓励当地藏戏保护工作,丰富村民文化活动,壮大拉萨民间藏戏队伍,同意从我市非遗保护和成果展示经费中适当解决4万元扶持资金,2支队伍各2万元;堆龙区文旅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六、关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勉宁唐卡传习点扶持资金事宜

4月21日收到墨竹工卡县文旅局《关于申请解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勉宁画派唐卡传习点扶持资金的请示》,经了解,墨竹工卡勉宁唐卡于2007年入选第五批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因目前唐卡传承人培训和购置传习材料及完善展厅的情况属实,需要解决资金9.69万元。会议要求:为了让非遗项目的传承活动开展起到作用,原则同意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成果展示经费中适当解决3万元,墨竹工卡县文旅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七、关于举办2020年藏戏演出季的相关事宜

为保护和传承藏戏,丰富市民、游客精神文化生活,带动传统工艺销售起到很好的作用,打造“藏戏演出季”真正成为全区文化特色品牌活动,经申请市财政已下拨2020年“藏戏演出季”专项经费50万元。会议要求:非遗办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各项安全保障。会议拟定:舞台搭建及音响设备各邀请了3家公司报价,以节约为主严格按照财政标准,选出了2家报价合理、工作经验丰富、资质齐全的拉萨市岗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舞台搭建,拉萨市卓创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提供音响设备租赁。

八、关于拉萨市文化 文物局工会换届的相关事宜

会议要求:原则同意,工会继续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九、关于色拉寺崩布热吉康萨维修保护工程进行招标事宜

2018年自治区文物局下达了色拉寺崩布热吉康萨巴维修保护经费1000万元,市财政局对项目概算进行了审核,审定的资金为962.5万元,目前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招标。会议要求:原则同意,项目施工前期一定要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招标并做好后期项目监管。

十、关于确定大昭寺电力提升工程监理单位事宜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拉萨市大昭寺配电系统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代可研)的批复》(拉发改社发〔2019〕31号)该工程监理费28.67万元,会议建议:大昭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做好大昭寺配电系统提升项目监理,严格按照程序邀请了3家监理公司提交材料审核,并征求了相关专家的建议,因福建省宏闵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专业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而其他2家公司为综合监理甲级单位,不专攻电力工程监理,因此原则同意由福建省宏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大昭寺电力提升改造工程。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报价执行,文博科做好后期监管工作。

十一、关于将嘎尔琼拉康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移交柳梧新区管委会实施的事宜

2019年底,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280万元用于嘎尔琼拉康文物保护维修,因还有90万元的资金缺口,经与柳梧新区管委会协调,柳梧新区管委会同意自筹90万元,并将280万元的文物保护维修资金拨到柳梧新区管委会账户,由柳梧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该工程项目。会议要求:原则同意将自治区文物局下达的280万元文物保护资金拨到柳梧新区管委会,请财务室起草好拨款通知,文博科做好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责任编辑:杨睿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