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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文物局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发布时间:2020-07-03 10:16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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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文物局积极配合住建、规划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行业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

我市已于2008年至2010年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对全市8县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计登记934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有23处。2014年至2018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登记鉴定登录可移动文物37件(套)。

经拉萨市文物局协调争取,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帮助位于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村的群觉兵器博物馆鉴定400多件文物,并在其场馆建设和陈列装修中给予10万元补助和技术支持。

(二)看护野外文物、健全文物管理体系

为保护文物,我市积极开展野外文物看管工作,从2013年起,拉萨市陆续聘请了2名当地村民分别看管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吞弥•桑布扎故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霍尔康庄园管家房子和仁钦岗护法神殿3处野外文物保护单位。每人每月的工资从最初的1200元提高到1400元。

(三)保护修缮文物、确保文物安全

我市争取90万元对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的吞弥•桑布扎故居(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经堂进行了修缮,近期已委托设计单位对故居建筑修缮工程进行了初步设计,并积极协调,将该项目作为我市“十四五”追加项目库上报自治区文物局,争取 “十四五”期间实施。

二、工作成效

通过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基本摸清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底数。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我局配合住建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据了解,拉萨市现有一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尼木县吞达村,四处传统村落——尼木县吞达村、墨竹工卡县赤康村,林周县连巴村、柳梧新区达东村。按照《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直接列入拉萨市古村落名录。四处村落现共有23处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其中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登记鉴定登录可移动文物37件(套)。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多、基础薄弱,并受其他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还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我市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保护责任大、任务重,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资金仍然短缺。目前市级财政文物保护资金预算十分有限,全年市级文物保护经费仅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县级文物部门及文物保护单位没有设置专门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专项资金额度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各县区也存在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经费不足,导致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管理工作滞后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继续加大对我市文化遗产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的支持和投入。

2.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目前拉萨市文物局由市文化局代管,下设文博科和督察科,人员仅2人,实有1人。各县区虽然成立了文物局,但是均为县区文旅局的挂牌机构无专门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我市现有4座博物馆,除西藏牦牛博物馆正常免费开放外,其他民办博物馆均未正常开放。位于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村的群觉兵器博物馆由于产权、收入等问题,现也未正常对外开放。

3.文化遗产保护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由于拉萨市文化﹙文物﹚局和各县(区)文化﹙文物﹚局缺乏文物执法专业工作人员、专门的执法机构和必要的执法资格。遇到破坏文化遗产等违反有关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法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同时,因机构编制调整的原因,墨竹工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已划入墨竹工卡县文旅局,但是县委宣传部从2017年机构调整至今一直未移交。大部分县区因三定方案不明确,文物执法应由县(区)文旅局(文广新局)还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不清楚,导致文化遗产执法工作未开展或执法困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完善机构职能。一是设立县级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积极争取参照区外其他省市的模式,在县区文旅局下设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文物保护管理所,安排3-5人的事业编制专技人员,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二是争取设立市级文物研究所。负责考古调查、发掘、资料整理、出版与研究等工作;组织申报与历史时期考古相关的学术科研课题;负责考古发掘队伍的人才培训及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负责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研究、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服务性文保规划、方案设计的编制与经费收取,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开发、包装、推广文化品牌。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开展“一带一路”文化资源调查研究。

2.理顺管理机制。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及关于改进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市文化行业内(含文物)综合执法队伍已建立,从制度和队伍上实现了审批和监管分离。在今年建设的“在线监管”中认领了7个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事项。争取尽快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机构改革,明确各项监管事权,尽快开展文物监管工作,堵上文物安全监管漏洞。

3.健全管理制度。在各级党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拉萨市文物保护项目投入不断加大,今年已投资近2亿元实施了20多个项目。我们也在探索规范项目管理方式,提高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水平。我局建议参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制定《拉萨市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健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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