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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十四五”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思路

发布时间:2021-09-29 17:12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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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十四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思路,遵循党中央、国务院治边稳藏方略,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这一战略,深入分析全市文化发展形势和有利条件,明确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西藏各族群众意愿,是指导拉萨文化未来五年高质量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加快拉萨文化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全面完成文化小康建设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领域发展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文化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坚持共建共享,努力利民惠民,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度,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传承弘扬。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4.坚持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亮点和标志。这对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推动经济强市和文化强市建设相互促进、同频共振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全市文化事业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我市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的战略性转变,建设成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

到2025年,拉萨市文化事业建设将要实现的总目标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中上水平,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文化强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文化在拉萨进一步繁荣发展。到“十四五”末,拉萨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年GDP比重将达到4%-4.5%,成为拉萨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到2025年,我市文化发展改革将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全市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现代传播体系逐步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区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微观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文化产品创作更加活跃繁荣,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华民族特色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日益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保障更加有力;特色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做优做强做大一批民族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

三、主要任务

围绕“十四五”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围绕“一轴两线五区”的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拉萨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取得实效,积极构建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遵循文化事业发展规律,聚焦拉萨市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加强研究谋划,形成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建议,全面提升拉萨市的文化事业的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大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大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大力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大力保护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大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及文化执法,保障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等。

(一)奋力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进入新时代,我国文化产业必将呈现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文化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日益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新型业态不断涌现,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成效显著,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构建。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文化需求快速增长,文化市场潜力得到释放。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文化投资蓬勃发展,拉萨文化“走出去”蔚然成风。

文化事业作为发展重要内容之一,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仰望航标、破浪前行,既要融入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也要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要深刻把握发展大势和问题挑战,顺应民众期待,大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优化文化产业布局,要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重点推动文化旅深度融合发展。

以高质量发展理念开创文化事业新局面。经济需要高质量发展,文化也需要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丰富新内涵。顺应互联网兴起带来的形式挑战,必须探索新途径发展文化事业。

将高质量发展举措贯穿文化事业各环节。文化产品高质量供给,高质量培育专业人才,高质量培育产业,高质量制定政策,高质量产出。加大扶持力度,发掘优秀人才,鼓励创新精神,把创新精神贯穿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全过程,引领优秀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佳作。

(二)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促进文化繁荣。

要切实增强深化文化改革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推动拉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繁荣。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交流传播体系,全面促进拉萨文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推进文化强市战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以深化机构改革为牵引,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文化事业供给侧改革工作。

(三)积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新型业态,突出融合创新,做大文化产业。大力实施“互联网+”、“文化+”工程,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农业、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国家级、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大力推动文化领域创新创业工作,重点扶持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西藏特色文化产业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拉萨文化产业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形成特色文化产业格局。

(四)巩固精准脱贫和脱贫攻坚成果

让文化发展更好的助力巩固脱贫成果,积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到2025年,文化产业在我市巩固精准脱贫和脱贫攻坚成果中将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五)积极扩大对外交流

为提升我区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依托北京、江苏援藏省市分别在援藏省市设立“拉萨文化产业之窗”。积极参与“西藏文化产业之窗”全球计划,力争适时适当在海外国家核心城市成立窗口。重点打造文化产业领域专业展会,举办“拉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论坛”。

(六)加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

合理促进和发展文化产业地域性关联,形成以拉萨历史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和空间布局规划。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西藏专项规划》《关于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意见》《西藏唐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划和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拉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注重与自治区和国家相关规划的衔接。

(七)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与加快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建设战略

紧密围绕“一带一路”与加快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深入谋划拉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大格局、大战略。积极推进文化招商引资工作,将文化产业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任务,纳入高原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组成内容,明确“到2025年,文化产业成为拉萨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

四、文化工程

加大顶层设计力度,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本思路围绕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文化体制机制建设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旅游融合发展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智慧文物保护工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工程、特色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工程、文化走出去工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程。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文化活动、展示文化成果的重要阵地,直接关系到我市广大农牧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实现。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文化强市”的基础和首要工作。

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牧民文化乐园、文化文艺作品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1.要纵深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实施专项攻坚行动。推动县(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升级。继续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硬件水平,完善服务条件。

2.完善乡(镇)村文化站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配备,使其成为集综合活动、图书阅览、数字化文化服务、广播宣传、体育健身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机构,在达到“七个一”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建设等设施,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3.进一步加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实施,促进均等、提升效能,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以区文化活动中心、区新华书店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盘活整合基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农家书屋资源,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管理运行一体化,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

市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专栏

项目名称:市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投资:11500万元

(1)群艺馆二期项目,打造成拉萨市数字文化馆,方案已完成,缺口资金2000万元。

(2)拉萨市民族艺术团剧场项目,缺口资金4500万元

(3)拉萨市图书馆项目,国家十三五到位资金2600万元,为主体建设(项目已开工),后期为装修及设备项目,投资额度5000万元。

(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突出民生导向,做实文化事业。文化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因素。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广大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1.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研究群众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做好群艺馆二期、拉萨市民族艺术团剧场、拉萨市图书馆项目以及“文化惠民进万家”、“五下乡”“红色文艺轻骑兵”、“望果节”等群众文化活动和惠民演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各类非遗展示展演,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项目。

2.加大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力度。加强民俗村、传统村落和名人故居保护,着力构建古村文物保护展示体系,民族文物保护展示体系、民俗文物展示体系,建立健全馆藏文物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建立信息数据库。加强文物修复,做好珍贵文物的抢救性修复和养护,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科学开展博物建设工作,建立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的信息平台、学术交流的科研平台。

3.继续加强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进一步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推进非遗分类保护工作。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项目档案建设。做好县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申报工作,组织手工技艺、歌舞、戏剧等项目。

4.积极支持新编现实题材藏戏等戏剧类剧目、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剧、民间艺术团表演、以及“五个一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演艺项目等。积极组织参演藏博会等活动,集中向国内外嘉宾展现西藏文化的独特魅力,组织文化论坛。

5.强化品牌意识,树立精品意识。积极推动藏戏、民族民间歌舞、民间民族歌谣等的继承与创新,不断创作生产出既有思想内容,又有市场价值和特色的文化精品,形成一批具有区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品牌景区、品牌剧目、品牌产品,扩大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

文化惠民项目专栏

项目投资名称:县(区)、乡(镇)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投资:91600万元

(1)林周县文化广场提升改造项目,2000万元。

(2)林周县文化活动室功能提升改造项目:45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功能提升改造,投资4500万元。

(3)墨竹工卡县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文化产业园区整体建筑、含非遗、文化艺术、书画作品等展厅、大型文艺汇演展演台等,投资2000万元。

(4)新建尼木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筑面积:2000㎡,室外广场:2000㎡,投资3000万元。

(5)新建尼木县综合型舞台剧场项目,3000㎡,投资3000万元。

(6)尼木县新建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建筑面积:每乡(镇)1500㎡, 室外广场:每乡(镇)1500㎡,投资16000万元。

(7)尼木县新建33个行政村文化室项目:建筑面积:每个行政村1000㎡,室外广场:每个行政村1000㎡,投资49500万元。

(8)尼木县新建寺庙22个寺庙书屋项目,筑面积:400㎡,投资6600万元。

(9)城关区夺底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建设乡村休假度假村建设、林宗牧家驿站、游步道、停车场、公厕、环境整治及附属,投资2000万元。

达孜区各乡(镇)文化站文化展厅项目:门厅、陈列室、展览室等基础设施, 投资3000万元。

(三)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程

要深刻认识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是使命所在,是大势所趋,是高质量发展所需,必须站在强动能的维度来谋划,着力带动经济较快增长,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合作。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理念融合、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交流融合”。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

坚持政府主导战略,深化、完善全市旅游管理体制,发挥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通过出台政策、抓住项目、突出重点、大力宣传等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以市场为核心,以需求为方向,争取社会资金投入旅游开发。着力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大力培养和繁荣文化商品交易市场,形成文化市场新格局。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专栏

项目投资名称:文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投资:49100万元

(1)当雄县唐滨湖生态旅游保护开发项目:滨湖生态观光步道、心爱岛、不忍池、标示标牌等设施建设,投资5000万元。

(2)当雄县阿热湿地生态保护旅游观光项目:湿地风貌保护区、湿地休闲体验区、生态观测站、科普标识等设施建设,投资4500万元。

(3)当雄县拉尼沟生态风光自驾区建设项目:观景平台、标识标牌、停靠驿站等建设,投资3000万元。

(4)堆龙德庆区“象雄梅朵”文化旅游小镇项目:圣地香都、和美家园、象雄宝地三大块主题,建设象雄文化博物馆,投资23300万元。

(5)尼木县红色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帕古乡庄园修缮原貌项目,投资2000万元。

(6)尼木县文化产业发展基地项目: 新建11家,投资5500万元。

(7)城关区娘热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游步道、环境整治及附属,投资2800万元。

(8)城关区夺底好客藏家民俗村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拉萨市建成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积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和传承人队伍建设。

1.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编制拉萨非遗大典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健全非遗传承人名录体系建设。

2.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

3.振兴传统工艺。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培育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发挥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提高中国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和发展水平。

4.加强宣传展示与交流。积极通过西藏文化旅游博览会、雪顿节、藏戏演出季、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平台,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活动。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

5.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整合、保护和利用好我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展厅,让我市更多的农牧民群众在参观文化展厅的同时深刻的感受到我市各项事业的飞速发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以人的培养为核心,以融入现代生活为导向,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项目专栏

项目投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投资:4100万元

(1)城关区建设规范的非遗保护传承点5处,投资2000万元。

(2)城关区娘热民间艺术团囊玛传习基地配套设施设备,投资700万元。

(3)城关区非遗保护数字化、宣传推广数据化,让更多的了解非遗、保护非遗、参与非遗,投资300万元。

(4)达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及文化展厅项目,投资700万元。

(5)曲水县藏戏传承基地建设项目,投资280万元。

(6)曲水县非遗传承基地建设项目,投资390万元。

(五)实施智慧文物保护工程

实施智慧文物保护工程,建立并完善各职能部门参与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致力于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传下去。

1.建立并完善各职能部门参与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级文物研究机构和县级文物管理机构,重点推动建立县级文物管理机构,利用乡镇、街道和村居文化机构,推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全覆盖。

2.进一步完善全市文物安全数据库,收集整理文物险情和消防安全隐患信息,以此为依据,建立文物安全项目数据库,根据安全状况紧急程序对项目进行排序、梳理,开展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继续推动重点文物项目申报实施,提高项目申报水平。

3.继续推动文物保护“五纳入”政策落实,提高市级财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额度到300万元及以上,推动县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即时数据库。

4.推动西藏牦牛博物馆、朗孜厦陈列馆等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更新、数字化、发布研究成果,鼓励县级设立博物馆,其他单位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推动全市博物馆事业大发展。

5.继续组织实施文物修缮、安消防配套保护、电气线路改造及“智慧用电”升级改造、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等文物保护项目,特别是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促进文化遗产永续利用。

6.加强文物保护科技支撑。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纳入全市重点研发计划,建设文物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积极对接国家“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动拉萨市文博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积极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大力推广“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通过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感知、分析、处理博物馆(群)运行的各项关键信息,实现智慧管理、智慧保护、智慧服务三大能力全面提升。

7.积极推动设立文化文物保护发展基金会。积极推动设立拉萨市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推动文化产业行业社团组织建设工作。

智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专栏1

项目投资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安消防、电气线路配套及“智慧用电”改造工程

项目投资:1200万元

(1)甘丹寺电气线路改造、安防及“智慧用电”改造工程

(2)色拉寺“智慧用电”改造项目

(3)桑珠颇章安消防配套、电气线路配套及“智慧用电”改造工程

(4)拉让宁巴安消防配套、电气线路配套及“智慧用电”改造工程

(5)门孜康安消防配套、电气线路配套及“智慧用电”改造工程

(6)楚布寺消防安全“一站式)服务解决项目

智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专栏2

项目投资名称:文物本体保护维修及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17500万元

(1)色拉寺支吾吉康、擦吉擦康维修工程

(2)林周县甘曲寺保护维修工程及安消防配套工程

(3)林周县朗唐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

(4)林周县吉拉康(杰堆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

(5)墨竹工卡县切卡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600万元)

(6)墨竹工卡县扎雪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400万元)

(7)空港新区那若达布扎仓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2000万元)

(8)曲水县琼果央孜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

(9)城关区文物安全监控平台

(10)尼木县烈士陵园修复展示项目

(11)大昭寺、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小昭寺、热振寺、热堆寺、桑阿寺壁画修复工程

(12)大昭寺、甘丹寺、小昭寺、楚布寺、止贡梯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13)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拉萨关帝庙、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办公楼、农科院将军楼及礼堂、西藏牦牛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项目

(14)城关区公德林查拉鲁固石壁修缮及山体加固工程

(15)达孜区博物馆项目,投资2000万元

(六)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新型业态,突出融合创新,做大文化产业,实施“互联网+”、“文化+”工程,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农业、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1.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新型业态。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入融合和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质量、效益和附加值,增大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2.突出融合创新,做大文化产业。这不仅能为人民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用好用活区市关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以国家文化产业政策为引导,积极促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持续扩大文化产业投资规模。要坚持大抓项目、抓大平台,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紧盯招商落地,以文化深度融合带动产业发展。

3.实施“互联网+”、“文化+”工程。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主动对接“互联网+”战略,实施“文化+”行动,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农业、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VR、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紧密结合,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体育、金融、商业、时尚设计等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新型文化产品和新兴业态,加速文化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链高端攀升,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打造拉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拉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进一步加强各类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国家级、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重点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按照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分类,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业、演艺娱乐业、民族手工艺品业、会展节庆业、出版影视业、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七)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程

重视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及文化执法,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讲诚信,守秩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1.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通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以案说法、现场说教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清诚信有益、诚信受尊重的价值观念,提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参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让文化经营单位、个人主动参与到诚信建设活动中来。

2.完善诚信建设各项制度。加快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红名单、警示名单、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双随机”抽查管理,加强同公安、工商、消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3.建立文化市场举报、动态监管诚信建设机制。通过开展文化市场动态监管数据汇总,一家一档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将失信企业和个人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大日常检查次数和频率,促使其尽快进入诚信行列。

4.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保障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和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经营活动。保障文化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改革举措

(一)抓好重点项目,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文化、旅游发展是重要任务。加大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完善出台发展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外资,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建设。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制定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资源分布及发展现状,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民族手工业和文化信息服务业等特色的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依托我市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禀赋,积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二)持续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十四五”期间,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基础建设,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支撑。加快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推动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落实。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培育新型消费模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促进旅游产业数字化发展。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深度对接,实施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系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将着力提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将工作重心向“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转移为重点,使其发挥最大功能。启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文化站示范点带动作用,以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改善书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健全管理、责任制度,协同各乡镇文化站、书屋及时调配、充实人员,及时满足运行需求。

(三)不断丰富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加强市场培育监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重要论述精神,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实现对文化市场的健康、规范管理。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抓手,以品牌建设为重点,推出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用全域旅游理念发展旅游产业,跳出门票经济的产业体系,构建“国家公园+景区+特色小镇+度假区+美丽乡村”多位一体多元发展的产品体系。

同时持续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加强对网络文化、热点敏感问题及时研判。针对营业性演出票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源头治理,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保障。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与主要出境游目的地国家的监管合作。

(四)扎实做好各项基础保障工作,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各类重点人才项目,推进职业教育,加大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人、文艺业务骨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导游等各类人才的培训,多方面培养优秀人才,搞好人才培训工作。提升财务保障水平,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围绕融合发展策划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做好转移支付工作。要提高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水平。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重点研发项目组织实施,推动成果转化。要促进文化和旅游装备发展应用。要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建设、信息化建设。

(五)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提升文化领域工作水平

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队伍是根本,人才是关键。要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思想政治坚定,组织领导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熟悉文化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宣传文化单位领导岗位上来。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切实加强对各门类文化专业人才、文化经营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努力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

(六)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充分认识利用文物资源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地方各级文物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依法加大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配置力度。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结合拉萨旅游季节性因素,适时开展对外巡展交流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六、政策需求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要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把文化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对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加快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建设网络,为占领农牧区文化阵地打牢基础。要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有利于文化繁荣的政策体系。

(二)实施“人才兴文”战略,推动文化队伍建设

突出政治建设,做强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文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要创新人才培育引进机制,实施文化系统人才培养工程,出台激励政策措施,激发文化文艺人才队伍活力。在自治区文化队伍建设工程的带动下,积极争取引进和培育文化人才,促进拉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和投入机制,发挥文化产出的最大效用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供给,通过创新机制,尝试建立公益文化项目化、社会化、产品化运行机制。探索多元主体的保护与开发的机制,推动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保护、文旅开发的新机制。

(四)畅通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渠道

畅通向上级向同级财政争取项目、资金的渠道,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起草发布专项办法。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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