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拉萨市文化文物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10-31 12:50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前 言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拉萨市委、市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北京、江苏等对口援藏省市的无私关爱和特殊帮助下,拉萨市文化发展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走出了一条符合西藏自治区区情,拉萨实际的文化文物发展道路,拉萨市文化文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拉萨市文化文物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藏考察时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拉萨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件大事”、推进“四个创建”,积极研究文化领域的新情况、主动解决文化领域的新问题、不断探索文化改革新机制,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首府城市功能作用,在文化领域当好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文件,结合拉萨市文化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拉萨市文化发展的思路、目标、方向和任务,是指导拉萨市文化文物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

目  录


    第一篇  发展基础及总体要求 
    第一章  发展总结 
    第一节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第二节  文物工作持续推进 
    第三节  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第四节  文化发展存在问题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第二节  文化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第三节  文化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二篇  推进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一节  坚持党领导文化工作 
    第二节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第三节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第四节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五节  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第五章  优化文化空间发展布局 
    第一节  统筹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二节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新格局 
    第三节  推进中华文化公园建设 
    第六章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 
    第二节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繁荣发展群众文艺事业 
    第四节  促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 
    第七章  构建新时代文艺创作体系 
    第一节  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 
    第二节  提升文艺精品供给能力 
    第三节  强化文艺精品传播能力 
    第八章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第一节  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第二节  深入开展对口文化援藏 
    第九章  推动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节  培育乡村文化形态 
    第二节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第三篇  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章  加强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一节  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 
    第二节  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第三节  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四节  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一章  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第一节  提升文物保护治理能力 
    第二节  推进文物考古研究工作 
    第三节  加强古籍保护研究 
    第四节  推动博物馆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节  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第十二章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第一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节  加强非遗宣传展示与交流 
    第三节  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 
    第四篇  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三章  优化文化产业功能布局 
    第一节  形成“一核三廊多点”布局 
    第二节  打造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
    第三节  衔接全域旅游功能布局 
    第十四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  继续做强传统文化产业 
    第二节  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第三节  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第十五章  实施文化产业升级行动 
    第一节  推进文化产业平台升级 
    第二节  开展文化企业提升行动 
    第三节  推进文化市场开拓行动 
    第四节  提升文化产业对外影响力 
    第五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节  健全党委领导工作机制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机制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第十七章  加强政策扶持 
    第一节  完善文化政策体系 
    第二节  完善文化立法体系 
    第十八章  强化资金保障 
    第一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第二节  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第十九章  做实人才保障 
    第一节  深化文化人才体制改革 
    第二节  提升文化人才队伍素质 
    第三节  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第二十章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第一节  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第二节  提升文化发展监管能力 
    第三节  深化单位和企业改革 

第一篇 发展基础及总体要求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具有1300多年的建城史,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西藏自治区的政治、经济和独具特色的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中心。“十三五”时期,拉萨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拉萨正在不断向着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阔步前进。

第一章 发展总结

第一节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19年2月,拉萨市成功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助推了文化繁荣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争取各类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035亿元。全市各级文化场所覆盖率达到100%;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二、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

(一)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和文艺演出活动。“十三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开展大型文化活动近150余场,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8000余场。文艺演出覆盖所有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演出达424场。

(二)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各县(区)充分利用文化站文化活动大舞台、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文化交流、村组娱乐活动比赛。

(三)策划推出系列文化活动品牌。策划推出中国拉萨雪顿节、中国西藏拉萨阿里国际象雄文化研讨会等系列文化活动品牌,推动拉萨公共文化服务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节 文物工作持续推进

一、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一)开展文物普查等基础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开展了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全市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

(二)开展文物保护审批认定。配合重大基建项目开展文物保护审批工作。开展柳梧杰康佛塔等调查、认定等工作,完成相关保护方案和搬迁方案的审批工作,新发现9处建筑遗址等遗迹。

(三)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十三五”期间,投入1.6亿资金,对大昭寺等43项国家、自治区重点文物进行了修缮抢救。实施6个文物平安工程,共计投资8400万元。

(四)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工作。申报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实施《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对拉萨市古村落进行立法保护。

(五)推动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完成西藏牦牛博物馆文物普查登记工作。推进系列展览、出版和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开展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却吉杰布为西藏牦牛博物馆用藏汉文题写的馆名展示活动。筹建“象雄文化研究中心”和推进将象雄文化博物馆建设列入全市重点工作。

二、非遗传承成效显著

(一)非遗保护工作建设成效显著。加大非遗保护经费投入,用于西藏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以及相关活动等。组织开展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命名,积极引导各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及各类传习基地产业化发展。

(二)非遗管理工作机制逐渐完善。成立拉萨市非遗保护中心,完成市级以上非遗项目资料编撰工作。启动“藏戏演出季”设立“拉萨非遗成果展示区”,助力传统工艺产品“活”起来。

(三)积极推进拉萨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组织完成《拉萨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文本》《拉萨古城保护管理规划》。推进拉萨古城申遗工作,组织制作发行了以《保护古城拉萨 延续历史文脉》为题的拉萨古城申遗动漫宣传片。

第三节 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一、文化产业体系初步构建

(一)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成效显著。拉萨市共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拉萨市级县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95家。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被评为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并于2020年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

(二)文化旅游业成为区域经济支柱产业。“十三五”以来,形成了以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为依托的拉萨文化旅游产业,2020年形成8.86亿收入,占全市文化产业收入约为64%。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三)文化演艺推陈出新。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民间剧团并进的融合发展的态势以《文成公主》《金成公主》为代表的精品演艺项目实现演出常态化。扶持娘热民间业余艺术团等基层文艺队发展壮大,逐步走向市场。

(四)民族手工业大放异彩。藏毯、藏香、唐卡、藏纸、金属雕刻、泥塑等民族手工业产品,继承传统模式稳步发展,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在2020年文化产业基地认定中有38家是民族手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6342万元。

(五)文化产业交流源远流长。组织全市文化企业参加北京服贸会(京交会)、北京文化创意大赛民族主题赛区“文创西藏”大赛等活动。雪顿节期间,组织藏戏及文艺演出与企业特色产品展销,提升品牌知名度。

(六)文化扶贫工作精准发力。打造尼木县成为全国“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推动达孜等5县(区)设立22家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扩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覆盖面。

二、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一)加强演出市场和娱乐场所管理。全面加强网吧、演出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培育了一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形态连锁企业。建立拉萨市网吧行业协会,推进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建设。

(二)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工。全力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工。全市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全面复工复产,全年营业额达15亿元,共解决就业5000余人。

第四节 文化发展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取得诸多成绩的同时,拉萨市文化发展也存在一些短板。

一、文化设施服务效能亟待提升

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优势尚未发挥出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的效能较为滞后,文体设施综合管理和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文物保护治理能力亟待提高

文物保护和管理基础薄弱,尚未实现“五纳入”;文物的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非遗传承保护体系不健全,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面临巨大挑战。

三、文化产业质量效益亟待提质

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亟待提质增效。文化产业门类发展不均衡、中高端价值环节薄弱;产业要素不健全,人才资源短缺、投融资渠道不宽、经营主体竞争力较弱;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间的融合不够,产业带动效应不明显。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第一节 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国家战略对文化发展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战略出发,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作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中央的关怀期待和区党委的关心支持,赋予了西藏文化文物工作新使命新任务,西藏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

二、拉萨发展新态势正在加速形成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中心和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汇集了西藏诸多优质文化资源,这为拉萨的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奠定了底蕴深厚的良好基础。进入新时期,拉萨经济社会已经驶在发展的快车道。2020年,拉萨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78.16亿元,是2015年的1.72倍,内生发展动力显著增强;“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已成为拉萨发展的重要定位,为拉萨文化发展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

第二节 文化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一、高质量成为新时代发展的基本特征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把重点推进文化旅游休闲消费提质升级作为重要实施内容。

二、重大利民兴藏战略持续推进

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深切关怀西藏各族人民,举全国之力支援西藏,推动西藏各项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长治久安指引了新的方向,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提出了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的行动纲领。这为拉萨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三节 文化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西藏发展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呈现出“五期叠加”阶段性特征。

一、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多变

世界经济整体低迷,以新冠疫情为代表的非传统威胁持续蔓延,全球投资贸易格局和全球治理体系进入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时期;与此同时,新技术革命引领重大分工变革,成为重构全球经济新版图的决定性力量,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规划调整压力加大。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对西藏文化安全及文化建设形成了新的挑战。

二、文化安全作用更加明显

西藏处于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与西方敌对势力、十四世达赖集团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斗争一刻也未停止,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重道远。进一步巩固文化阵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的任务更加艰巨。如何充分发挥文化在“五位一体”中的重要作用,应对重大风险、实现长治久安、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富民强边,是在新时期西藏文化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藏考察时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拉萨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锚定“四件大事”、推进“四个创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研究文化领域的新情况、主动解决文化领域的新问题、不断探索文化改革新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充分发挥拉萨首府城市功能作用,在文化领域当好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高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坚定文化建设前进方向。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不断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文化领域问题的能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传承和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人民属性,始终坚持文化建设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文化建设中人民的主体地位,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稳定发展。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四个确保”为目标,坚持中华文化立场,统筹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把文化建设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支点。

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文化产业需求侧和供给侧新变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强市和文化强市建设相互促进、同频共振。

坚持传承创新。注重对拉萨历史、民族、宗教等传统文化资源梳理与保护,统筹协调好传统保护与现代发展关系,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现代文化有机统一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十四五”时期,以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统筹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使拉萨成为自治区打造“地球第三极”品牌的核心支撑城市。

西藏文化传播的中心枢纽、西藏对外交流的首要窗口。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将充分发挥作为我国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上边疆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与加快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发展战略,发挥西藏文化传播的中心枢纽、西藏对外交流的首要窗口作用,构建拉萨市文化文物事业发展大格局、大战略,为拉萨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插上文化的翅膀,构筑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支点上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中心城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拉萨不仅是一座拥有1300多年历史的古城,也是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拉萨有中国藏族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代表性城市、中华民族多元文化融合与民族团结的独特载体、中国古代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下的独特城乡聚落、西藏自治区区域贸易中心与交通要塞、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重要见证地五大历史文化价值。

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围绕自治区统筹建设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战略布局,将以雪域高原生态为基础,以中华藏民族文化为特色,推动遗产活化和中华文化创新,塑造极具民族风情的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文化集聚力、旅游集散辐射力和区域带动力,成为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文化旅游城市。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拉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更加繁荣,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更加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利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对外文化交流更加丰富出彩,文化人才队伍数量质量双提升,文化发展各项指标大幅提升,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城乡文化服务主体实现多样化发展,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对拉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安全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愈加明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明显提升。

表1 “十四五”时期拉萨文化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公共

文化

县级艺术团排练场所建成率(%)

100

约束性

县级文化场馆落实免费开放经费完成率(%)

100

预期性

市级图书馆购书经费完成率(%)

100

预期性

文物

保护

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增长(%)

10

预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

100

约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率(%)

100

预期性

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认定、登记、建档完成率(%)

100

预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检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率(%)

100

约束性

文化

产业

全市文化企业数量年均增长率(%)

5

约束性

全市文化产业产值平均增长率(%)

15

预期性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数量(家)

100

预期性

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万人)

5

预期性

第二篇 推进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四件大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把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发展拉萨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并从中受益。

第四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赓续红色文化,继承革命精神,展示新时代“交往、交流、交融”伟大成就。

第一节 坚持党领导文化工作

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引领各族人民紧跟总书记、紧跟中国共产党,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提升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能力。不断完善党领导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始终坚持以政治文化建设为统领,以思想文化建设为中心,以制度文化建设为保障,将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党的文化建设全过程。打造坚强的领导核心,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治文化生态,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能力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着眼新时代的历史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党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通过文化建设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让广大信教群众过好今生幸福生活。

第二节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四对关系”,坚持不懈推动新时代拉萨文化工作创新引领发展。加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业规范,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创新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为抓手,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深入。

第三节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统筹文化发展与文化安全,高度重视文化阵地的管理和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完善持续深入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学理性阐释和学科性建设,加强对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宣传。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各学科,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加强学科基础理论建设,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学派。深化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第四节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制度原则,以建成“文化强市”目标为指引,深刻把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等具有明确时代特征的文化精髓及其科学内涵,为新时代拉萨文化发展战略的确立奠定思想和认识基础。

大力传承和弘扬革命文化。大力弘扬““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援藏精神”等系列伟大精神,构筑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形成崇尚、传承、弘扬革命精神的优良传统,团结各族干部群众走出一条符合拉萨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让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屹立于地球第三极。

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五节 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发展壮大主流媒体,不断增强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构建主流舆论新格局。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总体布局,强化整体推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突出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闻宣传,精心组织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改进和创新内容表现形式,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报道精品。

建好用好管好网上舆论阵地。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依法依规加强对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及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和改进内容监管

加强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和引导。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完善舆情预警、跟踪监测、信息发布、引导管控的全流程工作链条,健全应急处突工作体系和网络舆情指挥技术体系。

第五章 优化文化空间发展布局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为指引,在西藏自治区“一轴两线五区”的文化空间布局框架下,深入挖掘拉萨文化底蕴,优化拉萨文化空间布局,形成区域联动、城乡融合、均衡协调的文化文物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统筹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全面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与上位规划无缝对接。立足地域特点,彰显民族特色,着眼城市定位,融入时代元素,满足人们多重的文化需求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要求,构建城市文化意象、促进城乡居民城市文化认同。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拉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符合相关内容要求。

第二节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新格局

充分挖掘和保护各级各类优秀民族文化和历史资源、城乡历史文化聚落和高原圣城本底环境,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全域性、聚集性、整体化的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和辐射影响力。

深化拉萨历史名城价值,形成“四带、两区、两圈层”的保护格局。“四带”即青藏各民族交流文化带、川藏各族群众互通文化带、拉日共荣文化带、拉山同源文化带。“两区”即文化景观区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其中文化景观区包括神山圣湖-高原牧业文化景观区、林周高原山水林田-农牧业文化景观区、墨竹多样生态-河谷农牧业文化景观区、雪域高原圣城-拉萨河河谷都市文化景观区、曲水滨江-河谷农牧业文化景观区、尼木雅江-高原农业文化景观区等六大文化景观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包括当雄赛马-石刻文化生态保护区、林周民间技艺文化生态保护区、墨竹陶艺及民间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拉萨城镇传统民俗艺术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达孜民间技艺文化生态保护区、堆龙觉木隆藏戏民间技艺文化生态保护区、曲水-堆龙滨江文化生态保护区、尼木三绝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八大文化生态保护区。“两圈层”即历史文化核心圈层和文化景观核心圈层。历史文化核心圈层注重文化类别保护与利用,文化景观圈层注重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双保护。

第三节 推进中华文化公园建设

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全面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全领域、多视角生动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

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展现辉煌灿烂、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文化共同体和现代文明理念,让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加快构建拉萨山南文化和旅游一体化协同机制和平台建设,将区域文化旅游资源统一整合,促进旅游市场一体化,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专栏1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文化载体建设项目专栏

1.推进拉萨中华文化公园建设。以“传承好文化精髓、厚植国家文化底蕴”为主题,全面展现辉煌灿烂、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和现代文明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推进曲贡遗址公园建设。挖掘遗址4000年的文化历史,将曲贡遗址公园建设成为宣传优秀传承文化的遗址公园。

第六章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发展为内容,完善基层服务网络,以需求为牵引,创新培育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提高文化设施覆盖面,,丰富文化内容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一节 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

    多样化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协同发展机制,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统筹体制,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财政、土地等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文化协调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管理保障机制,做到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以“有标准”作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尺度以“七个一”建设为标准,完善乡(镇)村文化站功能布局,将乡(镇)村文化站打造成为集综合活动、图书阅览、数字化文化服务、广播宣传、体育健身、党员教育、科学普及等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以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保护、文化开发新机制,发挥文化产出的最大效用。

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探索适应市场需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活动,实行政府采购、定向资助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研究出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县区民间艺术团建设和管理运行绩效考核办法、县区民间艺术团相关扶持政策,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效能。

第二节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以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为抓手,以需求为牵引,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设施覆盖面,提升文化设施空间品质。

提升文化场馆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牧民文化乐园、文化文艺作品创作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拉萨市图书馆项目建设,推进各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华书店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拉萨市歌舞团剧场、拉萨市民族艺术团剧场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提升国家公共文化场馆品质。

完善城乡公共文体设施。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牧民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长效机制,提升公共文化场所利用率,从政策、资金、人才上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给予重点倾斜和优先保障。

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立和完善以县区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网点的服务体系。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书香拉萨”建设,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专栏2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建设项目专栏

1.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拉萨市歌舞团(曲艺团)剧场二期项目、拉萨市群艺馆二期项目(拉萨市数字文化馆)、拉萨市民族艺术团剧场项目、拉萨市图书馆后期装修及设备配置,并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2.图书馆建设。曲水县图书馆建设项目,墨竹工卡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

3.文化活动场所。城关区四乡公共文化中心提升改造,林周县文化广场提升改造,林周县45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林周县卡孜乡“三岩片区”搬迁点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林周县艺术团排练场所,当雄县县级文化活动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当雄县村民小组文化室建设项目,当雄县乡镇文化场所升级改造项目,达孜区文化广场项目,尼木县三级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尼木县乡级文艺排练室建设项目,墨竹工卡县新建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墨竹工卡县乡级文化站及院内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4.文化体育项目。尼木县世纪文化体育综合馆建设项目。

第三节 繁荣发展群众文艺事业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展演。

巩固群众文艺阵地。搭建群众文艺交流展示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以优秀的文艺成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不断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搭建高层次文艺演出平台,建立巡回演出机制,精选优秀演职人员参与市县区节庆、景区、下乡演出,督促各级艺术团体开展好“送文艺”等各项下乡演出活动。设立行政村居文艺术创作资金库,扶持文艺术创作。制定鼓励政策,提升文化造血功能,让村级队伍走出去、市场化发展,提升文化造血功能。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在文化馆带领下联合开展公益培训,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群众文艺团体和文艺骨干。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满足群众多样性文化需求。统筹“全域文化”发展思路,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引导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让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持续推进文艺下乡活动。推动各级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做好“文化惠民进万家”等文化下乡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活动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各类非遗展示展演。

第四节 促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和管理服务大数据资源库建设,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发展。加强公共文化网络平台建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场景。

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推进拉萨公共文化云平台和数字文化馆项目建设,建立面向全市的文化服务交互信息平台。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提升基层文化服务网络设施覆盖率,实现免费开放常态化运行。通过5G、公共文化云、手机APP等载体,推进县区级文化广场、民族艺术团排练场所、乡镇文化站等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建设。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将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等数字化、网络化,让传统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支持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等重点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推动县级数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项目。

专栏3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数字化开发项目专栏

1.非遗服务数字化。城关区非遗保护数字化、宣传推广数据库项目,城关区非遗展厅建设项目。

2.公共文化数字化。拉萨公共文化云平台和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县区级数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项目,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工程,推动美术馆数字化建设。

第七章 构建新时代文艺创作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自觉担负起文艺创作的时代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节 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

紧跟时代步伐,展现时代精神气象;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国审美旨趣;坚守人民立场,满足人民文化需求;追求德艺双馨,引领社会良好风尚。

文艺创作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指导地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做好团结引领工作,引导各族作家艺术家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把好文艺创作导向关。

文艺作品发挥育人作用。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开展艺术展演,普及艺术知识,加强艺术培训,积极开展艺术水平考级公益行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挥育人作用。组织动员文艺工作者特别是文艺名家强化舆论引领,表明立场和态度,推动形成激浊扬清、有力有效的行业自律联动机制。

第二节 提升文艺精品供给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新时代精品力作。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以文艺精品启迪思想、温润心灵。

创作反映时代新气象的文艺精品。加强文艺创作,培根铸魂凝聚人心。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反映时代新气象,凸显时代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民族团结精神的精品力作。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弘扬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西藏改革发展史教育,统筹创作题材规划,合理集聚和配置资源,扶持重大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创作,收集整理西藏最能体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代民族工作主题,体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共同情感和共同命运的题材;热情讴歌党中央对西藏的亲切关怀和强大支持;热情讴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和时代精神;热情讴歌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全市各族人民浴血奋战、英勇斗争的恢弘史诗。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通过政策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资金投入保障、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等方式,创造良好的艺术创作环境,不断完善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演出演播、评价推广机制,培养一批优秀创作团队,搭建出人才出作品的高质量平台,使文艺工作者的特长和专长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来,积极展示拉萨文艺工作者最新最优的工作成果。

鼓励文艺创作的题材、体裁、内容、形式创新,引导新兴文艺类型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促进涌现更多文艺人才和文艺精品,不断推出展现当代西藏发展成就的艺术作品。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并且反映西藏题材的原创文艺精品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精品。鼓励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艺活动,以及中宣部认定的全国性常设文艺奖项、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才旦卓玛艺术基金奖”“拉萨圣地文艺奖”等文艺创作评奖活动。

大力扶持文学、戏剧、影视剧(动漫)、广播剧等艺术门类原创文艺精品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精品。统筹各县(区)、各艺术门类(文学、戏剧、广播影视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民间艺术等),兼顾舞台艺术与美术创作、新创作品与复排作品、大型作品与小型作品,创作推出更多文学类、表演类、造型类等作品以及影视类作品,丰富文化产品供给。以民俗节庆为背景,创作一批深情讴歌民族英雄、时代楷模、优秀乡贤事迹的文艺影视作品;加强“三农”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更多反映农民思想实际的优秀文艺作品,带动农牧民转变观念,激励农牧民奋发向上。

积极推动藏戏、民间歌舞、民间歌谣、民俗文艺等的继承与创新,支持新编现实题材藏戏等戏剧类剧目、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剧、民间艺术团表演剧目、以及“五个一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演艺项目等推陈出新,形成一批具有区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品牌剧目、品牌产品,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

广泛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激发群众原创活力,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文艺创作活动,参与文化创作评奖,广泛开展群众文艺交流活动,为艺术创作打造交流服务平台。

第三节 强化文艺精品传播能力

创新艺术传播新渠道。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多渠道展示推广优秀文艺作品,促进舞台艺术业态创新、升级换代。

强化文艺精品的传播能力。积极组织文艺精品展演、出版发行,包括影视剧、电影文学剧本、广播剧、各种文学作品和文艺评论等。借助信息技术成果,通过“互联网+文艺创作”等形式,不断提升文艺精品的传播能力,注重文艺精品的内容和形式再造,适应新技术环境、新用户、新需求,改造提升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文艺作品。

办好重点文化艺术节演出。积极组织实施“美丽西藏,可爱家乡”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扎实推进“红色文艺轻骑兵-百乡千村万场惠民演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迎春、艺术为民”等活动,积极组织参演藏博会、藏晚、雪顿节等活动,组织文化论坛,集中向国内外嘉宾观众展现“美丽家园,幸福拉萨”。

突出艺术院团演出品牌效应。鼓励支持对宣传西藏有较大影响力或较好市场潜力的演艺节目和文艺活动,大力扶持县区艺术团发展,鼓励文艺院团建立优秀保留剧目轮换上演机制,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多演出。

深化文化直通车下基层。持续开展服务基层公益性乡村惠民演出,不断完善低票价、剧场开放日等举措,将宣传重点内化成农牧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故事,点燃农牧民群众干事创业激情,增强发展信心,凝聚更多正能量。

第八章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发挥西藏文化传播的中心枢纽、西藏对外交流的首要窗口作用,以开放自信的姿态,敞开胸襟、拥抱世界、融入世界,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努力奋斗。

第一节 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加快拉萨对外开放的步伐,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南亚大通道建设,以促进城市文化发展为支点,积极开展广泛的对内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打造拉萨文化交流品牌。坚持融入并主动服务国家涉藏外宣大局,借助新媒体技术与平台,依托各种对外文化平台和载体,构建符合时代需要的文化交流传播机制,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知名度高的拉萨文化品牌产品,塑造良好国际形象,讲好中国故事、西藏故事、拉萨故事。积极参与推进“地球第三极”文化品牌建设,积极参与“西藏文化产业之窗”全球计划,扩大国际合作。

办好重大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区内外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巡展、拉萨文艺团体巡演等文化交流活动。依托“中国西藏发展论坛”“中国(西藏)国际旅游文化博览会”等载体,拓宽文化交流渠道。以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充分展现拉萨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等方面取得的翻天覆地变化和辉煌成就,为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局势持续稳定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第二节 深入开展对口文化援藏

认真落实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推动文化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完善文化对口支援合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口援藏20周年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文化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协调各方面资源、发动各方面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项目帮扶、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扶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化受援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的作用,以“大讲堂”“大舞台”“大展台”为基础和载体,通过双向互动形式,搭建对口支援城市与拉萨文化帮扶和交流平台。深入推进对口援藏省市、文化和旅游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深化合作。

建立文化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积极探索文化人才智力援藏双向交流机制,逐步搭建拉萨市艺术类毕业学生到对口支援省市文化企业实习锻炼的培训机制。加强各类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北京、江苏等省市举行“拉萨文化创意人才交流会”,提升“首都艺术家拉萨行”等活动品牌影响力,加强人才交流合作,促进人才结构合理化。加强与文化智库合作,加强与北京、江苏等建立友好文联关系并开展书法、摄影、美术、写作等文艺交流活动。

助力文化品质提升。加强村镇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完善村级文化室建设。实施乡村数字电影室内放映室建设项目,加大乡镇文化站配建数字影厅建设力度,提升农民看电影的环境品质。加大对乡村本土创作和演出的扶持力度,增强农民文化生活的参与性。

第二节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文化发展纳入乡村建设,探索以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挖掘和整合乡村文化资源。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的保护力度,维护乡村文化多样性。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和保护乡村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情感等价值,开展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条件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康养旅游活动,以民族文化遗产为创意元素,通过保护与创意开发的良性互动,打造以民族婚纱摄影、影视拍摄、动漫创作、美术写生、药膳美食、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等为主的创意基地和创意乡村,构建智慧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

大力发展文创产业。将文化创意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动能,与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的文化附加值。创新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培育机制,通过内部孵化和外部引入,培育多元文化产业发展主体;创新乡村文化资源整合机制,通过创意整合、技术整合,形成地方文化产业品牌,形成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的良性互动。利用特色资源打造文化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地方性文化公园、文化长廊或地质公园。大力发展“互联网+ ”乡村文化建设模式,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和互联网发展的深度融合。

鼓励打造非遗工坊。鼓励乡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培育扶持学得好、留得住、干得强的非遗工坊带头人,加强宣传,培树典型,鼓励劳动致富,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扶持非遗工坊进行产品创意创新设计,强化品牌价值,推出符合时代特征、融入当代生活和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系列。扶持非遗工坊与各互联网电商平台、商贸平台建立合作对接机制,线上线下结合,延长产业链。

专栏4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文化振兴项目专栏

1.民俗文化村镇项目。达孜区扎叶巴旅游创业民俗体验街项目,城关区娘热藏戏演艺旅游文化小镇建设项目。

2.非遗工坊项目。曲水县非遗工坊基地建设项目,尼木县非遗扶贫工坊基地建设项目。

3.乡村人才培育项目。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项目。

第三篇 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结合时代要求,坚持创造性发展、创新性转化,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第十章 加强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构建适合于拉萨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整体框架,有效组织历史文化展示空间,将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开拓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

深入推进《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加强对于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与抢救,统筹文物安全保障,促使拉萨名城价值与城市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保护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严格保护历史城区内“一核三片四环多视廊”的整体形态与格局肌理。“一核”为布达拉宫,“三片”为八廓街历史文化街区、布达拉宫及雪城区域、罗布林卡及加措区域,“四环”为囊廓、八廓、林廓与孜廓转经路,“多视廊”为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药王山、罗布林卡等重要保护展示节点之间的视线视廊。

构建名城发展整体框架。梳理拉萨在历史各个时期的发展沿革和文化特色,将拉萨城市空间格局的演变特征与历史发展脉络一一对应;从全市域、拉萨河谷(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和文物古迹五个不同层次推动保护工作的全域化、特色化、层次化;从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角度,构建适合于拉萨名城发展的整体框架;在政策法规和规划技术等层面形成具体有针对性的管理规定;构建适合拉萨历史文化遗产特征的多层次保护规划体系。

优化调整老城功能结构。强化老城区容量控制,围绕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三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景观视廊控制要求,加强特色风貌保护,促进城市建筑外观和色彩与所在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推动保护与利用并重,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特色建筑,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准平衡点,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找准契合点,在塑造特色风貌与持续改善民生之间找准着力点。加强对市内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与合理利用。

界定文化保护范围。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以及正在申报的拉萨古城等4处世界文化遗产,以及众多反映拉萨悠久历史、体现拉萨城市建设和发展历程、最具代表性的文物古迹。保护名镇名村。深入实施《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保护中国传统村落、特色村庄。继续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申报工作。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严格保护八廓街历史文化街区和蔡一村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坚持真实性、完整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历史遗存和环境要素,保持整体风貌。保护利用文物古迹。保护1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8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其他历史环境要素。分区、分级、分类保护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实施差异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专栏5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专栏

尼木县吞达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柳梧新区达东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村传统村落保护,曲水俊巴渔村村落保护。

第二节 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更好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继续推动拉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拉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统一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搭建融聚平台、创新治理方式、健全保护机制、提升公共服务,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旅游业为主的服务业和休闲农业,推动拉萨成为文物科学保护典范、融合发展示范区。

第三节 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拉萨市申报拉萨河流域生态保护区,加强拉萨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申报以“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目标,建立拉萨河流域生态保护区,使拉萨文化生态得以整体保护,文化生态更加优化,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单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保护工作基本实现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构建拉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推动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高人民文化自觉,进而提升市民素质,为推动文化强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节 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过重点项目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动、传习基地支撑“三位一体”的方式推进拉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推进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推进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要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保留传统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激活历史文化基因,铸牢振兴基石,力争“十四五”期间“申遗”取得成功。

第十一章 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科学保护利用文物古籍文献资源,推进文化遗产保护计划,有效提升重点文物和重大考古遗迹保护水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特色博物馆建设,提升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传播度和影响力。

第一节 提升文物保护治理能力

深化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提高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文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级文物研究机构和县级文物管理机构,重点推动建立县级文物管理机构,推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全覆盖。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常态化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创新文物保护管理模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各类文物普查工作,重点推进边远农牧区文物登记建档工作。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积极组织实施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逐步建立文物平安工程项目库和抢救性维修项目库,做好珍贵文物的抢救性修复和养护。加强文物建筑保护科研工作,加大对藏式土木结构建设的保护研究,实施古建筑防火阻燃专题研究,确保古建筑消防安全。

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政策。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额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

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市县(区)两级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完善各职能部门参与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要求,逐级落实文物安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强化文物安全措施,守住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推动文物执法,加大文物市场的执法力度。建设全市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文保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力度,建立并完善全市文物安全数据库,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全面遏制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潜在风险。未设置专门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巡察管理。

健全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规范,确保做到保护范围科学准确、标志标牌界碑界桩清晰完整、记录档案全面及时、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加强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及时把新发现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应充分考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需要。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强化考古项目监管,开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专项行动。健全世界文化遗产大昭寺监测预警和巡查监管制度。

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模式。加强统筹规划,依法加大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工作力度。推动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文物旅游品牌。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大文物资源基础信息开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旅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传统村落中的旅游资源,通过“创意”开发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利用,建构智慧乡村/城镇旅游发展的新型模式。

第二节 推进文物考古研究工作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加快构建西藏早期文明发展脉络,推介一批西藏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着力推进拉萨河谷地带的文物考古工作。

加大拉萨考古工作力度。落实《“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西藏考古工作规划(2020-2035)》,对温江多遗址、诺桑颇章庄园、色秀庄园等古代遗址有重点地进行系统考古发掘整理和有效保护,深化重大专题研究。推动拉萨行政区划内石窟寺专项调查、研究和保护工作。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挖掘考证工程,加强文物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开展中华各民族同源、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加大考古研究成果宣传和展示利用,出版一批考古发掘报告和研究成果,积极推动唐蕃古道、茶马古道的申遗工作。

第三节 加强古籍保护研究

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古籍普查登记、保护修复、数字化建设、整理出版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加强古籍分级分类保护,完善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制度。实施重点收藏单位的条件改善项目,实施再生性修复保护和数字化建设。

做好藏文古籍文献修复工作,将古籍纳入馆藏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大古籍的科技保护力度,实施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修复项目,实施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保护项目。推进藏文古籍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推进珍贵古籍缩微复制和数字化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革命文献保护计划。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出版工作,积极营造古籍保护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古籍推广活动,加强古籍创意产品开发。健全古籍保护人才队伍。依托各级图书馆、博物馆开展珍贵典籍展示利用。实施中华经典传习计划。

第四节 推动博物馆事业全面发展

依法加大市域文物资源配置力度,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鼓励县区设立博物馆,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联合办馆等方式加快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建设。落实财税、土地等支持政策,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健全西藏牦牛博物馆理事会管理制度,推动西藏牦牛博物馆定级工作。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级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等。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推动西藏牦牛博物馆、朗孜厦陈列馆等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更新、数字化建设、发布研究成果。实施“博物馆+”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实施“智慧博物馆”建设工程。大力推广“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通过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感知、分析、处理博物馆(群)运行的各项关键信息,实现智慧管理、智慧保护、智慧服务三大能力全面提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陈列展览备案审查和监督指导。

实施智慧文物保护工程。深入推进馆藏文物信息化体系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致力于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传下去。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将区块链技术、虚拟现实技术、数字化技术、资源入库技术、资源管理技术、情景构建技术等运用到文物保护领域,重点推动藏文古籍数字化与数据库建设。开展“数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技术研究与展示”工作,建立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完善文物保护技术基础工作,推动文物保护研究,支持文物安全监测管理、文物保护修复、文物展示利用,促进开放共享,加快要素高效配置,赋能高质量发展。

专栏6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博物馆项目专栏

当雄县神山圣湖博物馆建设项目,俊巴渔村高原渔业博物馆项目,采纳乡西藏农耕文化博物馆项目,曲水邦锦美朵藏毯博物馆。

第五节 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积极保护红色遗迹、挖掘红色资源、打造精品红色线路,更好地发挥红色遗迹、革命遗址警示后人教育后人的作用。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以推进西藏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为重点,大力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建设,加大红色遗迹保护利用力度。开展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解放军进藏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利用、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展陈布局改良、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和革命文物宣传传播项目。强化革命史实的研究和革命文物价值的挖掘,切实保护好革命文物,继承好革命文化。

打造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基地。依托“红色遗迹”,打造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培育新的时代精神。着力培育命名一批党员党性教育基地、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积极推动城关区开展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保护工作,做好相关片区规划保护工作并积极申报第三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申报工作。推进墨竹工卡县“甲玛”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开展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工作。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积极开展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拉萨烈士陵园、尼木县烈士陵园等一批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工作,促进国有革命文物对外开放。打造拉萨红色旅游品牌。重点推进林周农场红色旅游景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加强墨竹工卡甲玛沟景区阿沛·阿旺晋美故居(霍尔康庄园遗址)红色文化旅游宣传,推动将当雄县羊八井电站等工业遗产纳入红色工业文物范畴。

专栏7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专栏

1.文物安消防及电气线路改造配套工程。甘丹寺、桑珠颇章、拉让宁巴、门孜康、楚布寺、哲蚌寺消防及电气线路改造配套工程,林周县甘曲寺、朗唐寺、吉拉康(杰堆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墨竹工卡县切卡寺、扎雪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空港新区那若达布扎仓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曲水琼果央孜寺保护维修及安消防配套工程,城关区文物古建大院和部分文物寺庙线路改造。

2.文物平安工程。甘丹寺电气线路改造工程、达孜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线路改造项目,城关区文物安全监控平台项目,堆龙德庆区寺庙文物安保系统升级工程、西藏牦牛博物馆提升改扩建及展览陈列项目,大昭寺、甘丹寺、小昭寺、楚布寺、止贡梯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觉摩龙寺、帕崩喀、羊八井寺保护工程,城关区查拉鲁普石窟修缮及山体加固工程,尼木县吞弥故居修缮项目,达孜县桑阿寺壁画抢救性文物保护项目等。

3.革命文物保护。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拉萨关帝庙、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办公楼、农科院将军楼及礼堂数字化展示利用项目,西藏大学老校区原十八军藏文干部学校旧址,尼木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项目,达孜区爱国主义红色文化教育试点基地项目。

4.维修改造项目。大昭寺、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热振寺、热堆寺、桑阿寺、乃朗寺、朗塘寺、拉土寺、尊木采寺、城关区伟林壁画等壁画修复工程。

5.文物考古项目。拉萨考古研究基地建设,拉萨行政区划内石窟寺专项,考古研究成果宣传和展示利用。

6.古籍保护项目。实施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保护项目,实施珍贵古籍缩微复制和数字化工程,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革命文献与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


第十二章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积极发掘、整理、恢复和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力物证。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制度,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及保护机制。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第一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动第二次非遗资源普查工作,掌握拉萨非遗资源现状。保护拉萨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级代表性非遗传承人。

开展非遗传习基地评选命名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项目传习基地,进一步加强传习设施建设,完善展厅等相关配套设施,积极开展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承队伍的培养、常态化传习活动等相关工作,努力探索和总结非遗保护的新措施,充分发挥各个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继续推进“非遗大典”编撰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健全非遗传承人名录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积极开展拉萨民间歌舞抢救工作,普查全市民歌存续状况。

注重优秀文化遗产有形化发展。全面梳理文化资源体系、文化符号体系、文化精神价值体系,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提高文化遗产影响力。注重地标建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符号的植入,通过地名规划、遗址保护、地标打造、特色品牌设计、衍生品开发、文化主题舞台剧、文学作品(网络文学)、电视剧等形式推动拉萨非遗文化品牌的有形化传播。

加强藏戏保护传承。树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工作理念,加大对传统藏戏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和推广,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创作等力度,使得传统藏戏艺术事业在新时代的航程中不断破浪前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拉萨市藏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开展藏戏展演活动,通过举办藏戏大赛、民间展演藏戏等,为藏戏队伍搭建展示舞台,继续增强“藏戏演出季”品牌效益。加强对藏戏衍生产品的搜集、挖掘、研发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藏戏衍生产品展览、展销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

第二节 加强非遗宣传展示与交流

依托西藏文化旅游博览会、雪顿节、藏戏演出季、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平台,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活动。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展示馆、传习所,展示全市文化发展成果。依托文化阵地(县、乡、村中心、站、室)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展厅,保护和利用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社会认养制度,在城市街道、乡村社区、旅游商贸区等地多元布点建设非遗体验基地,弘扬传统文化;推进达孜非遗时光等定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校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等传播手段,提升文化遗产传播能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一批面向国际、面向国内发达省市的非遗展厅,积极探索以“论坛+展会”为主要形式的品牌传播模式。

第三节 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

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建设,推行代表性传承人科学认定、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分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计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全面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及年事已高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专栏8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专栏

1.文化遗产保护。城关区古艺非遗传承中心改扩建项目,尼木县白面具藏戏传习所、直孔普堆巴宣舞传承所改扩建项目,城关区建设规范的非遗保护传承点(5处)建设项目,尼木吞巴藏香源文化保护项目,林周县非遗文化产业培育中心项目。

2.非遗传习基地。当雄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赛马节文化传习基地,曲水县藏戏传承基地,曲水县俊巴郭孜舞传习基地,曲水县非遗传习基地建设项目,城关区娘热民间艺术团囊玛传习基地设施设备配套项目,城关区雪巴拉姆传习基地建设。

3.申遗工作。推进唐蕃古道、茶马古道、八廓古城申遗工作。

第四篇 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积极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增强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人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十三章 优化文化产业功能布局

合理促进和发展文化产业地域性关联,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拉萨历史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拉萨滨河特色文化片区、拉萨近郊特色文化片区、当雄神山圣湖高原生态文化片区构成“三片”。以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拉萨达孜文化产业园区、拉萨文化科技园区、拉萨文化金融园区为“四大园区”。

第一节 形成“一核三廊多点”布局

依托拉萨市文化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形成“一核三廊多点”发展布局,建设“两体三片四大园区”。

以城关区历史文化空间为载体打造“一核”。以城关区古城为核心向南北辐射,将其打造为拉萨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圈。重点打造“一体两区”,即老城区为载体的“藏民族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综合体、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以及拉萨滨河特色文化片区”。

结合交通干道汇聚资源优势做强“三廊”。以城关区为中心,立足沿国道318、109向东、西、北三个方向辐射延伸的三条文化产业发展廊道,充分利用交通主干道人流、物流等聚合作用,依据沿途各县(区)的资源禀赋,在产业链上形成合理布局与分工,使“三廊”成为拉萨文化产业集聚带。

在县(区)选择合适区域布局“多点”。主要在五县范围中选择代表性文化产业示范点,形成“一县一特”新格局,促进拉萨全域发展,提升首府城市首位度文化品位。以老城区为载体的“藏民族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综合体”和“西廊净土文化休闲综合体”构成“两体”。

第二节 打造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

以城关区为核心打造拉萨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圈。重点以老城区为载体打造集西藏文化展示、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消费于一体的“藏民族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综合体、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以及拉萨滨河特色文化片区”。

----藏民族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综合体。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藏民族文化创意和设计业、民俗节庆业、民族演艺业和特色娱乐业。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以文成公主文化旅游主题公园等9大功能区为抓手,打造全国领先的国家文化产业园区。

----拉萨滨河特色文化片区。形成演艺文化中心和特色功能街区。承办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发展民族体育及衍生产业、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业。

打造拉萨文化产业集聚带。以城关区为中心,依托沿国道318、109向东、西、北三个方向辐射延伸形成的三条文化产业发展廊道,依托沿途各县(区)的资源禀赋,在产业链上形成合理布局与分工,重点打造拉萨文化产业集聚带。

----东廊打造民族工艺美术与民族演艺产业廊道。墨竹工卡县打造藏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重点发展藏式工艺美术业、净土文化产业与民族演艺业;达孜区重点打造达孜文化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业、藏式工艺美术业、净土文化产业和民族演艺业。

----西廊建设拉萨新兴文化产业廊道。指堆龙德庆、柳梧新区、空港新区--曲水—尼木一线。深入推进拉萨近郊特色文化片区、净土文化休闲综合体、拉萨文化科技园区、拉萨文化金融园区建设,重点发展数字出版业、净土文化产业、专业会展业和文化金融业。

----北廊培育发展体验旅游与风光摄影产业廊道。推进当雄神山圣湖高原生态文化片区建设,重点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雪域摄影业和婚庆产业。

提升各县区文化主题特色。深入推进县区城市文化建设,精心设计建造一批有县区城市文化内涵、特色风尚的代表性人文景观,实现“一县一特”,彰显县区城市文化魅力。

----墨竹工卡县依托松赞干布出生地、日多温泉、雪绒藏布等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以建设特色小城镇为基础,重点打造甲玛红色文化小镇、日多温泉特色旅游小镇和直孔历史文化片区。

----尼木县重点发展以“尼木三绝”为代表的非遗保护、产业活化和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

----林周县打造特色小镇。重点发展创意农业、红色文化旅游业,打造热振特色生态文化系列品牌。

----曲水县依托曲水国家示范性新型城镇建设,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与现代农业互动发展。

----当雄县打造“念青唐古拉-纳木措”特色文化系列品牌,重点发展神山圣湖高原生态文化旅游业与风光摄影业,展现羌塘草原文化与传统游牧文化。

第三节 衔接全域旅游功能布局

充分衔接《拉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双核心、双环线、两区、八组团”空间布局安排,整合构建旅游功能布局。以中华文化主题线路为依托,串联拉萨地区名城名镇名村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共同保护与整合利用。巩固强化主城区文化旅游区及大纳木措生态旅游区的“双核心”,整合细化“生态拉萨”拉北旅游外环线和“文化拉萨”拉北旅游内环线“双环线”,逐渐形成拉北国家公园生态发展片区、G318国家风景道带状发展片区两大特色片区。聚集优化象雄美朵—楚布沟旅游发展集聚组团、羊八井—琼穆刚噶—廓琼岗日旅游发展集聚组团、姆兰雪山—热振森林旅游发展集聚组团、日多—思金拉措—米拉山口旅游发展集聚组团、甘丹寺—扎叶巴寺—巴嘎雪—白纳村旅游发展集聚组团、尼木雅江旅游发展集聚组团、达东—拉萨河口旅游发展集聚组团、甲玛沟—班禅牧场—雪绒藏布旅游发展集聚组团“八组团”布局。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进一步增强文化集聚力、旅游集散辐射力和区域带动力,提升旅游文化内涵,重点推进自治区统筹建设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一体化打造“地球第三极”文旅融合形象品牌。

第十四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幅提升文化产业的质量、效益和附加值,增强拉萨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继续做强做精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第一节 继续做强传统文化产业

突出拉萨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大力发展具有西藏特色的文化旅游业、民族手工业、民族特色演艺业等传统文化产业,将文化旅游与文化节庆活动相结合,提升民族手工业、民族特色演艺业,培育拉萨传统文化产业优势品牌。

民族文化旅游业。大力发展以民族历史遗迹、民族建筑、民族艺术和民俗等为载体的民族文化旅游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工业文化旅游业。充分利用藏民族文化丰富元素,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和线路,形成一批观光、养生、休闲、娱乐、度假相融合的藏民族休闲文化旅游项目。深入挖掘拉萨及各县区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藏医藏药、藏香、藏式餐饮、藏式手工艺产业,开发具有藏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纪念品。

民族手工业。重点推动唐卡、藏香、藏毯、藏纸、木雕、金银铜器、邦典、卡垫、藏刀、手工皮具、氆氇编织、拉萨风筝等传统手工艺品类传承、创新和发展。完善政策支撑体系,积极打造藏民族手工业产业园,构建民族手工业发展平台,推进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

民族特色演艺业。积极鼓励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歌舞、戏剧等演艺产业创新发展。以著名文化旅游景区、特色文化演出场所以及民俗节庆会展活动为载体,鼓励各类演艺实体引进和打造舞台演出、实景演出、旅游演出精品原创节目。深入挖掘西藏历史文化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拉萨文艺精品品牌。策划和打造主题突出、情节感人、内容丰富、风格独特的大型实景演出,唤醒和激发广大消费者的文化体验需求。继续提升《文成公主》大型史诗剧、多媒体原创游牧情景音画诗《天湖·四季牧歌》、室内舞台剧《金城公主》等具有浓郁藏民族风情的大型演艺节目,推动其在国内外巡演,提升品牌效应。支持发展集文艺表演、休闲、观光、餐饮、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演艺娱乐场所,鼓励设置活态非遗文化展示区,加强对西藏传统歌舞、戏剧、口头说唱等活态传承与保护。

第二节 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大力发展以科技为支撑、以资本为动力、以创意为核心的新兴文化产业。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产业、创意农牧业、净土文化产业等创意产业,推进创意产业向创意经济转型,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线上传播平台,让高原特色文化借助载体“走出去”。

推动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贯彻实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改造提升传统业态,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培育发展数字出版业。积极发展“一种内容、多种媒体、同步出版”的全媒体出版模式,满足不同用户需求,实现内容资源版权价值最大化。鼓励开发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应用产业开发,推动文化领域各主体的数字化转型。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开发独具西藏历史文化特色的、充满设计感的文创产品。鼓励丰富红色文创产品。在展示西藏文化特色的同时,彰显爱国主义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涵。鼓励发展新兴设计门类。积极发展服务设计、工业设计、景观设计、创意农业、数字动漫与游戏软件开发设计等新兴设计门类,增加文创产品的独特性与观赏性。积极发展民族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民族影视文化创意产业,推进建立摄影服务基地和影视制作服务基地建设。培育发展高原摄影服务业。统筹全域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具备摄影、旅游、休闲、养生、教育、培训和社交等功能的雪域高原摄影服务产业。着力打造民俗节庆业与创意民俗业。大力发展“民俗节庆+专业会展+文化旅游”新型业态,鼓励各县(区)依托文化旅游景区、民俗时令节日和休闲农业项目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彰显优秀传统文化、凝聚正能量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促进民俗节庆业发展。

积极发展创意农牧业。依托拉萨城郊都市农牧业经济带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城郊休闲观光农业,打造“自然禀赋+休闲娱乐+科普教育”新型业态。在河谷农牧业经济带,发展农业种植和畜牧养殖为基础的创意农业,发展创意休闲农场、创意牧场、创意田园综合体,打造“农牧业创意+休闲观光+增值服务”新型业态。在高海拔牧业经济带,发展以藏区畜牧业为基础的创意牧业,将藏式畜牧业与科普教育和高原生态旅游有机融合,打造“创意畜牧业+生态回归+高原旅游”新型业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促进拉萨城郊都市农牧业经济振兴发展。

推动发展净土文化产业。以藏式养生文化、饮食文化和医药文化为依托,重点发展藏式健康养生、保健药品、保健食品、藏式饰品等净土文化产业,打造净土文化产业品牌。推进西藏传统健康养生文化与休闲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健康养生+文化+休闲旅游”新型业态,培育一批健康养生文化旅游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培育一批健康养生文化龙头企业和著名品牌。推进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达孜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建设。

第三节 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贯彻《西藏自治区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充分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不断挖掘文化旅游融合效应,推动全域旅游建设,打造独具魅力的拉萨文化旅游体验。

推进旅游景区提升建设。推进达孜区甘丹寺景区、扎叶巴旅游区、堆龙德庆区楚布沟旅游区、墨竹工卡县甲玛沟景区、直孔景区、尼木县吞巴景区、林周县热振旅游区、曲水县茶巴朗村旅游区等景区的建设提升,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文化传承传播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水平。

搭建文旅融合平台载体。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藏戏演出季、文艺演出大赛等活动,打造以文化活动为主题的旅游线路产品,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艺术名牌,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实现文化传承发展与旅游资源开发的互促共进。

协调打造旅游演艺。加大对《文成公主》实景演出、《金城公主》舞台剧、《天湖˙四季牧歌》舞台剧等的旅游宣传力度。支持拉萨市歌舞团创新发展兼顾居民和游客需求的剧场演出。支持发展中小型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拓展利用多类型空间开发面向游客的综艺演出。支持创新组织艺术节、音乐节、电影节等文化艺术活动,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

创新打造艺术体验旅游。支持八廓街恰彩岗路非遗文化旅游综合体、擦擦文化展览馆、根敦群培纪念馆等提升开发艺术体验旅游产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发展,以“创意融合”赋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统筹加强非遗艺术传播与旅游推介,提高非遗艺术传习和推广力度,创新开发面向游客的非遗文化艺术体验产品。

实施文化特色小镇提升工程。打造文化特色小镇。对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的特色文化小镇进行综合评价,构建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发展模式,推进特色文化小镇功能和品位提升,重点培育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郁、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

专栏9 拉萨市“十四五”时期文旅融合项目专栏

1.文旅基础设施。堆龙德庆区药王谷景区建设项目、堆龙德庆区觉木龙藏戏文化旅游示范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雄县羊八井镇赛马场、天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雄县四季牧歌拉萨剧场、当雄县非遗游牧文化保护开发及体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当雄县非遗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当雄县全域智慧景区建设项目,城关区普布觉景区、蔡村生态景区建设项目,曲水县全域旅游项目,达孜区全域旅游推广项目、达孜区阿古顿巴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孜工业园区工业旅游配套一期,达孜区西玛奴旅游景区、夏拉沟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墨竹工卡县松赞干布出生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布寺、甘丹寺、扎叶巴寺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

2.文化旅游街区。布达拉宫历史文化街区、大昭寺-八廓街藏文化历史主题街区、拉萨古城国家旅游度假区、罗布林卡“日光绿珠”城市街区、哲蚌寺文化休闲旅游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建设项目,《文成公主》《金城公主》主题街区建设项目。

3.文化科技融合。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将景区景点、古城街区、古建大院的风貌、民俗节庆等旅游业态以数字形式展现),当雄县亚运圣火采集点提升项目,达孜区全域智慧旅游项目,达孜区文旅电商学院。

4.红色旅游项目。支持林周农场景区、甲玛沟景区按照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规范提升发展,适时创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支持提高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陈列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展示内容手段;支持拉萨火车站等开展反映新时期改革开放奋斗历程的红色文化教育,创新发展红色旅游;支持拉萨烈士陵园、尼木烈士陵园、尼木县松烈士陵园、当雄县烈士陵园提升发展红色旅游,支持曲水达嘎大桥提升发展项目,打造拉萨红色旅游重要支撑。

第十五章 实施文化产业升级行动

围绕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文化产业升级行动。推进地方标准制订或修订工作,推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加强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大型文化消费综合体,实施“文创西藏”品牌培育工程,布局新型文化业态孵化园,实施“文化+互联网”工程。

第一节 推进文化产业平台升级

推进文化产业标准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西藏特色文化产业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拉萨市西藏传统手绘唐卡地方标准等工艺标准及西藏等级唐卡画师等级评定标准等评定类标准制定工作。积极推进《藏香》《西藏服饰》地方标准制定、《藏毯》地方标准修订等工作。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重点研发项目组织实施,推动成果转化。筹备建立全市文化产业数据库。

打造文化产业示范服务平台。“十四五”时期,将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升级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选择1-2个县(区)中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打造成全区一流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着力提升拉萨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保障政策。加快制定拉萨市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意见,完善和落实各县(区)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探索制定全市统一的招商方案和招商政策,积极引进外资,吸引国内外(尤其是对口支援省市和周边省市)有影响力的文化企业落户拉萨。鼓励将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和项目落户在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等区位优势明显的县(区)及园区并给予扶持。

建立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文化产业园区,逐步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业务关联、应用集成等多功能公共管理平台。建立创意设计中心。广泛集聚设计资源,支持园区内部及外部企业在创意设计方面的需求,将文化创意与策划、现代设计等理念融入文化产业园区开发,从园区功能、性质和依托载体等方面进行科学策划、合理建构。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和信息库,完善拉萨市文化产业数据平台。

第二节 开展文化企业提升行动

全面规范文化企业管理。对全市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入驻文化企业和申报评选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的企业加强管理,建立企业数据库,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为企业送政策上门。

扶植文化企业成长壮大。扶持培育重点文化骨干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定期评选拉萨文化企业10强,对于入选企业给予表彰,并在产品创新、重大项目、市场拓展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扶持若干骨干文化企业和专精文化企业上市。

做强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推进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拉萨净土文化传媒公司、拉萨布达拉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跨行业、地区和所有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拉萨市文化投资企业,打造拉萨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

做强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加大对重点发展方向和新型文化业态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在财政奖励、融资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引入民间资金和创投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进入重点文化领域。

扶持专精型中小文化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方针政策,以全国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拉萨市小微文化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在全市区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设立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基地。在各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额度,用于扶持专精特色型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第三节 推进文化市场开拓行动

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深入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文化商品交易市场,搭建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服务平台,引导帮助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推出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加强文化产品宣传推介。积极推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西藏文化产业影响力,重点围绕区内外重点文化产业博览会、推介会和拉萨雪顿节等活动,宣传推广拉萨特色文化产品,提高拉萨文化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加强文化消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消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在市、县(区)两级商业区域开发中,根据市场需求,以完善的城市配套、多元的文化基因及关联产业资源为依托,打造一批集影剧院、综合性书城、书吧、画廊、电子阅读体验中心等文化消费项目于一体的大型文化消费综合体。

推进新兴文化消费业态发展。针对居民消费新需求,加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培育数字创意、网络娱乐、数字阅读、文博创意产品等新兴文化消费业态。支持商业综合体、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推广多元化、个性化的文化消费模式。

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实施“文创西藏”新业态培育工程,以自治区“文创西藏”区域公用品牌作为总品牌,培育“一县一品”子品牌。通过文创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服装设计中心、传习所等基地建设,推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面推进“拉萨文化品牌”创建行动,集中打造“拉萨囊玛”“拉萨人家”“拉萨乃仓”等一批文化旅游品牌。盘活用好现有资源。推进工艺美术、老字号、拉萨特产、文化旅游资源品牌建设,讲好“拉萨故事”,以演艺、旅游产品、影视动漫、纪念品、工艺美术产品、节庆会展等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式,塑造文化产业品牌,展现拉萨新发展新变化新气象的文化特色。

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交融。“十四五”时期,将重点围绕文化科技发展形成的六大重点领域,即数字内容、影视出版、文化展演、文化旅游、公共文化、创意设计,深度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打造科技文化融合载体。着力打造科技与文化融合产业生态圈载体,加快布局新型文化业态孵化园,建设新型文化业态孵化器、加速器,完善政策扶持、项目孵化、风险投资、成果对接转化、综合服务等多种功能,将文化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高地。

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运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存量资源进行数字化改造,特别是对数量庞大的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改造,推进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虚拟化、可视化、互动化。

创新科技文化发展业态。大力实施“文化+互联网”工程,利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模式进行创意、制作和商业化运作,推动文化生产方式、传播方式和消费模式系统创新。

第四节 提升文化产业对外影响力

不断扩大对外贸易额占比。落实拉萨促进对外贸易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文化企业积极参加对外文化展会和交易会,融入对口支援城市对外贸易产业链,培育扶持具有出口能力的重点文化企业不断拓展对外贸易网络,加快推进拉萨特色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对外影响力和涉藏话语权,提升核心文化产品竞争力。不断扩大全市文化产业对外影响力和感召力。

建设文化产品出口支撑平台。加快推进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探索文化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建设。围绕国家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建设,提高产品内涵,打造系列品牌产品,提升贸易数量。发挥西藏文化传播的中心枢纽、西藏对外交流的首要窗口作用。产品出口、文化输出与文化传播良性互动,开创西藏文化“走出去”的新格局。

第五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工作机制,强化党在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健全资金保障,强化人才保障,确保规划推进实施;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文化安全监管能力。

第十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党在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机制,确保规划有序推进落实;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及时做好政策调节和配套服务。

第一节 健全党委领导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西藏文化发展、反分裂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在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文化建设管理制度。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全面营造党管意识形态领域和西藏文化发展进步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机制

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充分认识本规划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本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发展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市、县(区)、乡(镇、街)三级文化发展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形成全市统一配套的现代文化服务统筹体系,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成立市级文化发展改革领导机构,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各部门、各县(区)、乡(镇、街)的协作机制,明确规划任务分工,推动重大活动组织、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政策落地,确保规划有序推进落实。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融入考核标准。将文化文物建设作为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方面融入考核体系。结合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做好政策调节和配套服务,提高实施效率。建立与文化文物相关部门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文化文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构建考评制度。以效果为导向,对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探索制定政府文化建设考核指标,将其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将文化标准化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探索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质量检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绩效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和奖惩相结合,全面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章 加强政策扶持

配合国家文旅部、区文化厅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出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文化繁荣的政策体系。

第一节 完善文化政策体系

完善文化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的制度建设,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有利于文化繁荣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强化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以国家文化产业政策为引导,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打造合作平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

落实文化相关政策。推动落实文化发展的财政扶持、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关注文化产业发展,构建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强化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加强文化服务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的制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落实文化人才招录、引进、培养等政策。

第二节 完善文化立法体系

配合国家文旅部、区文化厅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出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文化领域行政决策公信力。强化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运用水平。

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设立和完善。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打造合作平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

第十八章 强化资金保障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机制,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文化领域的财力保障。重点围绕文化场所建设、文物保护、文化园建设、红色旅游线路打造等文旅融合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第一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充分发挥规划对重点项目布局的指导作用,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扎实推进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文化项目实施。

“十四五”期间,拉萨市及各个县(区)重点文化建设项目超过60个,项目主要分为公共文化服务类、文物保护类、非遗传承类、文旅产业类等。

提高招商水平,从政府部门主导招商引资向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引资运作机制转变,要坚持抓大项目、抓大平台,紧盯项目招商落地。

第二节 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文化领域的财力保障,建立与拉萨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文化强市建设需求相对应的文化投入机制。

按照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文化发展,用于拉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艺精品创作传播、非遗保护传承、公共文化服务、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一是重点推进县(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文化广场功能提升改造、县级文化活动中心升级改造、乡镇文化场所升级改造项目,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村民小组文化室、乡级文艺排练场所建设项目,以及文化体育综合馆、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当雄县神山圣湖博物馆等项目;二是重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包括非遗工坊基地建设、非遗传习基地建设、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文物保护单位线路改造、当雄县非遗游牧文化保护开发及体验服务中心建设、当雄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赛马节文化传习基地建设以及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村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三是重点推进文化产业基地转型升级项目,包括墨竹工卡县格桑花产业园区文化基础设施配套、曲水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四是重点推进文旅融合项目,包括林周县强嘎乡红色旅游小镇提升改造、达孜区爱国主义红色文化教育试点基地改建、尼木县(帕古乡)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堆龙德庆区药王谷景区建设、当雄县四季牧歌拉萨剧场建设等项目。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机制。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把文化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落实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资金,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多种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发展。

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探索基金制扶持方式,争取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加强政银政企合作,探索文化金融融合创新,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服务文化发展建设,构建文化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格局。加大财政投入向农村以及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区)倾斜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兜底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均衡发展。

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文化投入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分析预测,加强文化投入的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价机制。充分运用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数据指标、政策落实、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等方面的专项督查。

第十九章 做实人才保障

深入推进人才供给侧改革。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后备充足的文化干部人才队伍。

第一节 深化文化人才体制改革

制定中长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进文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将对接政策引领、信息分发、制度保障三个方向作为政府施策重点,为文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满足拉萨文化人才的供给与需求。

优化文化人才成长环境。立足拉萨文化建设需求,以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体制机制。有效推进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单招单录工作,完善舞蹈等特殊专业人员转岗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考核机制,积极探索文艺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优秀的文化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金、房租、办公场所、人才公寓等方面补助或扶持,对有重大贡献的设计、管理、营销等文化创意领域人才给予重奖,对带来重点项目、先进技术、资金品牌的文化企业给予支持。

第二节 提升文化人才队伍素质

健全文化人才培养制度。统筹推进文化党政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高技能文化人才和文化科技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通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壮大文化人才队伍,促进队伍结构优化。支持艺术院校与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订单式”联合培养。继续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实施“订单式”人才援藏工作,建立人才对口援助长效机制。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文化人员为重点,加强文化人才在职培训,鼓励进行学历和业务水平提升。实施文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文化人才生态,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选聘优秀文化人才充实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发挥基层文化守望者、文化志愿者和“新乡贤”“文化工匠”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荣誉关爱激励机制。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扎实落实文化人才支持计划的培训工作。

第三节 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实施文创人才引进工程。重点培养文艺创作、创意设计、传统手工艺、数字内容创作人才。

实施文物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研究、展览策划、法律政策研究等方面紧缺人才培养,合理设置文博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人才比例和整体素质。

构建非遗传承职教体系。建立拉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培养一批具有藏民族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人才。

实施产业人才引进工程。适应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基础高级化,提高文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产业发展带动人才引进,以产业链壮大吸纳人力资源发展。

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文化志愿者自发组织、自我参与各类文化活动,确保文化志愿者切实发挥文化调动、带动群众、营造氛围的良好作用。

第二十章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完善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提升文化治理效能。

第一节 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文化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化文化领域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加强对非公有资本进入传媒领域的监管和规范,建立完善防范资本操控舆论的法律法规和长效机制,深化特殊管理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科学术社团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

第二节 提升文化发展监管能力

加强文化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将国家安全和西藏发展理念贯穿于拉萨文化发展全过程,把握正确导向,加强对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的内容把关。严防“藏独”反动、反宣文化渗透,维护文化市场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建立对口支援跨省执法合作办案长效机制,有效管控涉藏省份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文化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设施、项目、活动的安全监管。统筹新冠疫情防控与文化发展,建立文化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督查机制,制定文化安全风险清单,有效化解危害文化安全的风险挑战。深化与主要出境游目的地国家的监管合作。

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完善文化市场执法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效能。完善“双随机”抽查管理,加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规范娱乐场所等演出人员管理。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保障。加大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强化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完善诚信建设各项制度。建立文化市场举报、动态监管制度,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制度和数据库建设,建立“红名单、警示名单、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讲诚信、守秩序文化市场环境。借助文化市场信用管理数据库,建立文化市场行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开展文化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强化行业自律,惩戒失信行为,扶持演出娱乐、艺术品经营、网络文化等行业协会,推动文化市场有序发展。强化消防安全失信管理,如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业和火灾隐患且久拖不改的,列入文化市场行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第三节 深化单位和企业改革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经营权分离改革试点。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指导,激发生机活力。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实施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行动,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一批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健全评价考核体系。


责任编辑:普布卓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