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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9-25 15:44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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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局、各相关单位:

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抢救、整理、宣传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心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奋发向上,开拓进取,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关于评选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县区及相关单位上报的先进材料与实际情况,经我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决定对曲水县文化局、堆龙德庆区文化局等5个集体授予“2018年度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拉萨市政协达瓦次仁、尼木县文化局央珍等6名同志授予“2018年度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争取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2018年度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拉萨市文化局

2018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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