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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文化局2020年度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1 17:47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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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2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挂牌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拉萨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重点,以维护民族团结和文化领域安全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深入实施“文化兴市”战略,争取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进一步推进拉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让全市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公共文化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及发展文化事业各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文化兴市”战略,充分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引领新常态,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巩固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不断满足基层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文化需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二、发展目标

巩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即县乡一体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更有特色,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持续做好市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建设。继续推进拉萨市图书馆项目建设,提前布置,提早谋划,在做好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配齐硬件设施设备等二期工程的同时,做好编制落实、公开招考、人才招聘、培训、图书管理系统引进等软件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及市委、市政府支持,尽快落实拉萨市群艺馆内外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市级总馆文化职能作用,真正实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

2.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一是完善服务标准,坚持公益服务、免费开放、文化惠民、开门办公的宗旨,按照自治区、拉萨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以及拉萨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相关要求,切实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按照2018年、2019年调研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补齐短板,开放场馆;督促县级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群艺馆、博物馆列出全年免费开放计划(包括利用场馆培训、开展活动等计划)并在场馆门前向群众公示。

3.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108号)和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2010〕136号)要求,健全设施布局、土地使用、建设规模、设计和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等标准,规划建设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建成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重点完成拉萨市图书馆、拉萨市群众艺术馆、拉萨市歌舞团剧场二期项目建设,对未达标的县级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广播电视台、数字影院、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等文化设施进行改(扩)建,最大限度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真正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4.促进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文化保障工程,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保障其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文化活动,把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引导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陈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纪念馆、科技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5.加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吸纳聘用热爱公共文化事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健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标准,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6.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一是积极推进市级三馆重点项目建设,真正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从而有效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陈列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总量。二是继续开展乡镇文化站提升改造工程。严格按照文化设施标准化指标,补充完善文化站设备,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对各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图书阅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宣传公示等设备,以及工作、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督促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最大程度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7.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全市各级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者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深入八县(区)、驻村点和社区开展采风活动,与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基层生活,吸取艺术成分,挖掘创作素材,创作反映现实生活、歌颂新时代的优秀文艺作品。

8.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传统优秀民族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共建、共享、共融。持续开展每年一度的藏戏演出季活动,在继承优秀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深入挖掘藏汉民族文化交流、交融、交往的历史资源,充分发挥朗孜厦陈列馆、西藏牦牛博物馆等场馆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教育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和学生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9.广泛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紧紧围绕“三大节日”、“3.28百万农牧解放纪念日”、“4.23世界读书日”、中秋节、民族团结月、国庆节、雪顿节等重要节庆日,充分发挥行政村文艺演出队作用,繁荣农村文化,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文艺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书香拉萨”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寺庙。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三)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0.以数字图书馆项目建设为契机,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立整合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个层级,覆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服务内容的“一站式”平台,丰富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

11.继续推进市群艺馆、县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牦牛博物馆在线服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线上服务平台。

12.继续推进云图书馆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互联的图书馆云服务平台图书录入、查阅、借还系统,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整合全市图书资源,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实现拉萨市各级图书馆(室)通借通还。

13.统筹基层数字文化驿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等数字文化服务项目,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14.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文艺团体、画廊、书院的发展,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非国有在线影院的各类文体资源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15.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藏戏、唐卡、藏香等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引导文化类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16.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及服务项目数据库,搭建志愿服务与公众需求之间的供需平台。推动成立各级文化志愿者协会,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大力倡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7.深入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文化旅游等相关文化产业,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鼓励出版适应基层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提供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鼓励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吸引广大群众热情参与,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

(五)不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8.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继续深入推进西藏牦牛博物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逐步推动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吸纳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利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19.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将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级领导班子目标绩效争先进位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市直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的落实。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以绩效为核心、与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水平考核相符合的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第三方和工作参与的社会化评估机制。积极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从能力建设转向效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申请设立与财政经常性收入挂钩的公共文化建设经费,确保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用于对已建公共服务体系硬件的维护和设备的更新换代,确保项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得到保障,不断提高现有场所设施的利用率和共享率。

(二)强化人才保障

一是积极落实拉萨市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申报工作,提前布置,提早谋划,制定公开招考、人才招聘、人员培训计划和方案,为市级图书馆良好运行提供人才支持。二是督促县级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落实工作,及时配备懂管理、会管理、爱文化的专职管理员。三是加强县(区)艺术团建设,不断改善演员排练、创作等条件,扶持基层业余文艺队和民营文艺团体建设,促进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做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三区”文化人才计划,加强公共文化队伍轮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文化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与其它重要工作一同部署,同步考核、奖惩管理。二是尽快出台我市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供明确的目标要求和科学的引领指导。三是研究出台我市公共文化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计划。把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拿出部分“公益性”岗位名额专门招考一批高校艺术专业毕业生,到市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担任文化骨干,指导帮助开展活动,弥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不足。

(四)强化督导检查

定期对市、县、乡、村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基础设施,图书阅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宣传公示等设备,以及设备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使用、活动开展、制度上墙、登记造册、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督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文化阵地公共服务作用。

附件:拉萨市2020年度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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