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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15 15:55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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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作出的“我区红色遗迹保护要开展音遍调查、统一规划、系统保护、发挥作用”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全区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对开展我市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实施”为基本原则,主要从我党我军进军西藏、解放西藏、经营西藏、建设西藏等方面开展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着力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重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任务。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对全市革命文物进行普查调研,全面掌握革命文物现状,为进一步准确判断革命文物形势、科学制定革命文物的系统保护利用政策提供依据,形成《全市革命文物普查报告》,编制《拉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为编制《全区革命文物普查报告》、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具体目标。一是全面开展普查调研。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基础上,对我市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市革命文物的基础情况及现状。二是编制《总体规划》。12月1日至15日,以本次普查结果为依据,编制《拉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为完善《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三是汇总提交普查成果。12月16日至25日,起草《全市革命文物普查报告》和《拉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对《总体规划》完成终审,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后,按程序一并报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普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普查范围为拉萨市境内。普查对象主要指1840年以来,西藏各族人民在抵御外来侵略、维护祖国统一、追求社会进步以及人民解放军进藏西藏、解放西藏、经营西藏、建设西藏等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本次普查工作以已经掌握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为基础,由各县(区)有关部门参照拉萨市组织机构和职责,建立本级红色遗迹普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主要承担普查调研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普查资料和据告,拉萨市普查领导小组负提汇总审核,分阶段分赴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分五步实施:

第一步,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各自领域内以往的革命文物调查资料进行梳理。第二步,由各县(区)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实地普查工作。第三步,由各县(区)对本次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并上报拉萨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步,由拉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普查报告和修订完善《总体规划》,第五步,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普查成果报市委宣传部,审查通过后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认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本次普查工作按照《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规定,与西藏各族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祖国统一、追求社会进步及我党我军进军西藏、解放西藏、经营西藏、建设西藏等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对每一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普查内容包括:(1)详细的文字说明: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保存现状、历史资料、组织机构等。(2)照片资料:文物全景、主体建筑(建筑的各个方面)(3)图纸资料:地理位置图、建筑总平面图、立面图。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成立拉萨市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占    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吴 亚 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土    登 市委副秘书长

             尹 培 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 有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碧 芳 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劲 永 春 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文物局局长

成       员:刘 淑 娟 市档案馆副馆长

            姚 雪 梅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张    弛 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

            米玛拉姆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常 军 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冯 毓 强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马 扎 西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 代 红 城关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徐    远 达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朱 宝 忠 林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亮 墨竹工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普    旦 堆龙德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达瓦次仁 曲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 文 明 尼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尹 正 民 当雄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史 祥 国 柳梧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达瓦次仁 空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的重大问题,审议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的政策文件、具体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

主    任:劲 永 春 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文物局局长

副 主 任: 米玛次仁 市文物局文物管理科科长

成    员:其美江才 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科长

         德    央 市文化局公共文化科副科长

         琼    达 市旅游发展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次仁旺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科长

         彭 代 佳 市文物局文物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汇总和普查报告编制等工作。

七、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革命文物普查调研工作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下一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的基础保证。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协同配合、全力推进。

(二)细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到政策理解到位,责任压实到位,目标任务明确,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根据各自领域重点工作,按照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市宣传、文物部门做好革命文物相关信息的搜集、梳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普查调研工作。

(三)经费投入。本次普查调研工作,拉萨市开展工作经费由拉萨市承担,县(区)开展工作经费由各县(区)承担。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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