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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西部)

发布时间:2020-01-15 12:20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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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加强改革创新,率先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本省(区、市)的先进水平。实现市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有文化广场)。

2.公共图书馆建设。80%的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人均占有藏书0.6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6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4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

3.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建设。80%的市、县两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街道)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5.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建设。60%的村(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米,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

(二)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6.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省(区、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布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标准要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

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其中院线上映不足两年的国产新片比例不低于1/3)、每年看3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7.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根据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明确城乡基层和贫困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8.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设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务工人员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

9.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

10.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馆际合作,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1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或以社会化方式配备流动服务设施设备。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3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8场以上,流动展览6场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按照文化部等5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成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

(三)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2.结合本地实施的“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13.市级公共图书馆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市级文化馆建设2个、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级公共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数字资源不低于20TB,县级公共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数字资源不低于2TB。

14.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15.统筹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数字文化馆建设、数字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16.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4部委《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确定具体的购买项目和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18.发展文化志愿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建立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保障等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19.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对接文化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促进文化消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贯彻落实文化部等4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

20.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21.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提升综合效益。

22.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

23.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大分值比重。建立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补贴或奖励考核对象的重要依据。建立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

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

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效能进行独立评价。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24.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并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本省(区、市)领先水平。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2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

26.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0%。

27.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1支。

28.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七)其他方面

29.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重大突破。落实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

30.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全省(区、市)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3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展开研究,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并通过验收。

32.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东亚文化之都”“欢乐春节”“文化睦邻”等文化交流活动。

33.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本省(区、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部门有关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34.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示范项目创建标准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经费投入稳定,队伍健全,活动丰富,服务效果显著,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和机制、内容和形式、方法和手段方面有创新性成果。

2.导向性。符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趋势,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发展的某些方面具有导向作用。

3.带动性。地方特色鲜明,形成了好的做法和经验,典型性较强,在本省(区、市)产生广泛影响,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科学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形成了具有科学性和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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