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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文化局关于文化文物系统2019年度文化文物工作开展情况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15:47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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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旅局(文物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年终考核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精神,为严格考核2019年度文化文物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强调2019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开展各县(区)文旅局(文物局)2019年度文化文物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文旅局(文物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认真对照《拉萨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绩效量化考核责任书》及《文物安全责任书》要求,对本单位文化文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打分;

二、自查报告无字数要求,但必须说清本单位文化文物工作开展情况,自查结果如有扣分项,必须说明扣分原因;

三、请各县(区)文旅局(文物局)自查报告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包含公共文化、文艺工作,文物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产业工作,文化市场工作,“三区人才”工作,县、乡免费开放经费、县级艺术团补助经费及其它文化专项经费)、存在困难和问题、2020年工作计划、自查分数、扣分原因的格式报送;

四、我局将根据各县(区)文旅局(文物局)上报的自查报告及平时我局掌握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请各县(区)文旅局(文物局)高度重视,自查报告务必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反馈,不及时反馈的,我局将酌情扣分。

联系人:杨睿楷 电话(传真):6958984

                                 拉萨市文化局

                               2019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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