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梧新区、空港新区文化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6号)、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相关指示要求,我局拟报请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全市文化娱乐行业逐步恢复对外营业,请各县(区)、各功能区文化主管部门通知本辖区各文化娱乐行业业主按照《拉萨市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实施细则》要求,详细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备齐备足防护物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请各经营业主严格对照《拉萨市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实施细则》中人员组织管理及防疫消毒要求之规定逐项开展自查,各企业自查结束后报属地文化部门核查,各县(区)、各功能区文化部门要切实担起核查责任,联合属地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和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合格后报市文化局审核后方可开业。
各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营业后,场所上座率控制在1/2以内(具体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再作通知调整),开业后防疫工作按照《拉萨市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实施细则》中复工后防控管理要求执行。对恢复营业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立即关停并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拉萨市文化局
2020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杨睿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