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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文化局关于公示202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10:3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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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202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在我市各县(区)申报基础上,组织5名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形成了我市推荐名单。

现将我市202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6日至11日共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我局公共文化科反映,并同时提供提出异议的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反映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0891—6958987

电子邮箱:lasawhys@163.com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市政府711室

附   件:拉萨市202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

拉萨市文化局

2021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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